樓主與保險公司既然已經不是在肇責釐清部分,當初車碰車,目前互賠結果,我建議是吞了吧!雖然您有權利質疑車損細節,但也要提出有力的反證和衡諸常情「那個吞不下去的輪圈」不論是兩造如何接近靜止狀態擦出來的細微刮痕,「對造車主都不應該去換掉!」注意括號內的說詞邏輯重點:可有想過您要如何說服他人認同「車主就是無法接受任何瑕疵,高興換新需要經過「任何人」的同意嗎?」而車主換掉的時機點,正好是「事故」發生有損才換。合理吧。造就結果,您被代位求償。看以下這句您所說的:2. 他電話有說若不能接受追加回來,就進訴訟請法官判定,大家覺得就接近55,000和他和解,還是要再爭取回原本的近4萬呢?(實在不甘心,因為照片上我只有碰到輪子,沒有碰到輪圈,(我們是幾乎靜止去擦撞的,沒太大撞擊力去撞歪的問題)有沒有注意到,有照片為證,有您親口承認,保險公司要追加這項,合理吧。咱們換位思考,以下情境:假設您是接手這案子的法官,被龐大且繁雜的許多案件糾紛搞得頭昏眼花、血壓持續攀升,或許前一晚還房事不順呢,修養逐漸喪失……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八成是→心理OS:「就為這丁點芝麻綠豆的小事,肇事車主都已經承認自己擦撞別人的車,還不願意理賠!」當下,您可能會先罵一頓那個站在對面的傢伙,實在聽不下去他的論點(我們是幾乎靜止去擦撞的,沒太大撞擊力去撞歪的問題)……您可能會不耐煩地打斷:不管撞擊力大小,就是撞上了!請問:1,保險公司追加這一項輪圈費用合不合理?2,走民事訴訟,您有把握說服法官支持「對造不應換輪圈?而且那麼貴?!」PS:發生故事後,不要爭公平,要設立的是停損點,尤其是證據對我方不利的時候,無論對造是否有灌水,感覺多冤屈,但這一堂課的學費並不貴。想想最近的新聞,一女生因外套肇事撞法拉利,看新聞畫面時,那輛法拉利如果與前車的車距靠近一點,機車很有機會閃過不會撞上。假設車主不和解,不找女生麻煩,但一年半載後,這位女生可能也會收到保險公司的代位求償。
依芃 wrote:我一直很願意意五五分(恕刪) 保險公司沒有忽然調高和解金喔.............都是有憑有據的1. 你說只撞前方, 後尾門不是車禍傷的地方.......保險公司也同意去掉此項2. 保險公司詢問維修廠, 確認輪圈是此次車禍傷的地方, 因此將此項目加回來3. 然後五五分變成六萬元未來上法院, 也是依此證據與項目來討論賠償金額.......我不認為對你有利現在開車買保險, 出事只要人員沒受傷.....都是走先出險維修然後保險公司代位求償......對方沒閒工夫跟你走和解什麼的, 不然我買保險幹嘛?
挺拔的風中蟾蜍 wrote:調解跟和解大大不同,如果你調解談完以後私下和解,那對你相當不利調解當下完成,代表法律的判決,當事人事後不能再提出訴訟(相當於結案)和解就是單純的私人行為,雙方事後想想不爽照樣能告,其實沒太大屁用 沒有喔就算是私下和解只要和解書上有寫明彼此和解後不再追究法律責任, 就具有契約效力若其中一方違反提告是要負法律責任的也不是說去要先去調解就在調委會和解有一次我家人的小車禍, 我們就是先私下談好金額和解然後到調解委員會直接使用他們既有的和解書格式請調解委員幫我們寫和解書寫完雙方同意簽名就幫我們送件調解委員也沒有做什麼調解, 也沒有申請去到那邊說雙方已經談好和解要直接寫和解書, 調委會就會協助了
tsanghsin2532 wrote:有沒有注意到,有照片為證,有您親口承認,保險公司要追加這項,合理吧。 謝謝您花回時回覆了長文~換位思考的事我懂,我今天只求合理,若對方的照片能証明是一起撞到的,該賠的我就會賠,另外,您可能誤會了,"有沒有注意到,有照片為證,有您親口承認,保險公司要追加這項,合理吧。"我說的有照片為証是指我當下拍到的照片,只有卡到"輪子",沒有去擦撞到"輪圈"(輪子裡整塊圓圓的"鐵"的部份,不是輪子的圈圈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