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社會有太多不公平,太多不公不義,又無處渲洩時,就會產生很多極端行為,當無力改變社會時,至少讓他們有管道渲洩對社會對世道的不滿,而交通檢舉不失為一個好方法,但第一應該要年度總量管制超量時需由警方到場取締,第二檢舉人應該要上課以取得基本檢舉應備有之能力及正確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