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lihi wrote:小車禍判刑又沒有前科(恕刪) 被判拘役的話要用易科罰金 現在是一天1000有人拿俏小傷都是開5萬起跳的因為初犯的是3個月遞減親友今年遇到車禍對方喊要4倍賠償(約10萬)請他拿出單據 到調解委員會做調解對方就跑去提告
famas2200 wrote:小弟就是遇到有求償經(恕刪) 你要保留證據表示你有心和解但對方開出無理要求讓你不能和解而且也不是告上去就一定會被判法官都會希望你們和解收場對方硬要算這筆錢,你就跟他耗給國庫也不要給對方兩三年前我被別人撞,對方幾乎全責跨車道超車我到後面就擺明你被判過失傷害繳給國庫我也爽賠多少我沒差保險不賠罰單我就是要你多花錢,對方就馬上縮了和解看你的文就是對方想要把那筆算進去想要錢你不給日子一久他覺得煩說不定就妥協了抱持著反正都要被告多花那幾萬,我就跟你耗絕對不給你多的錢!凸
famas2200 wrote:自從去年過失傷害罪刑度提高之後,查詢最近的判決幾乎都是拘役五十天起跳,只有輕微擦挫傷的車禍是不是越來越好賺了?以前開價幾乎都是五萬元起跳,現在是不是可以喊到十萬元了?這樣是不是變相鼓勵以行逼民? 所以樓主是打算要加入專業碰瓷黨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