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0223 wrote:今天上午7點多和平東(恕刪) 小巴司機可能認為,機車有看到小巴左轉會停下來,所以就這麼轉過去,結果沒想到機車就這麼直直撞過來。所以轉彎還是要判斷一下,對向來車的車速,是否能夠讓我方車子順利過去再過去,不然真的很危險。直行、右轉、左轉、迴轉。越右邊越危險,小心、小心,再小心。
在台灣騎車開車要有覺悟(大吃小).不是自己守法就沒事.也不要想說我是主幹道或直線我就是對的因為這樣子的想法沒錯可是遇到這些人渣你就算是對的又如何???這類人渣擺明就是耍爛通常這類人渣也沒有財產讓你扣.....總結,騎車的(我自己九成時間也是騎車,遠門才開車)自己絕對要要預防的觀念不然贏了官司又如何(自己受傷或者葛屁有比較好嗎?)
jc121214 wrote:在台灣騎車開車要有覺(恕刪) 我還是覺得此案不是機車直直衝用生命捍衛路權,而是路口剛好在彎道上,小巴因為前車阻擋幾乎看不到對向車道狀況,看不到就要停下來等啊!前面的小貨車遠離後就看得到了,可是這司機卻是直接轉,然後還講那什麼屁話「轉過來他就衝過來」。機車沒有騎很快,誰能料到對向一串車流突然有台巴士就這樣轉出來。很多事故都是違規者造成不可預期的狀況而發生的,事後一直檢討受害人真的不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