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宙安 wrote:
請益各位幫忙看一下賠償明細,哪些合理哪些可以在和對方討論
對方主要是腳擦傷
車修12000 (估計單沒有工資但對方另開工資2000?)
醫療1100
請假兩人(含乘客)
1500全勤*2人 共3000
工資 1000*3 1500*3 共7500
推拿4000
包紮500
收驚改運6000
車修前代步費3000
除疤膏1200
精神賠償 3000*2
新車折舊7000(一年內機車)
表列的項目全部都要有單有據,
一句話,
交給法院判決....
(第一次聽到機車在談折舊的)

宇宙安 wrote:
假設我方也有受傷,可是目前初判表對方無發現肇事原因,我方也可以提告嗎? 有監視器畫面當時我已在路旁等待自轉約10秒,對方才從15公尺前巷子右轉直行,是否可以舉證應注意未注意或是超速呢?
宇宙安 wrote:
假設我方也有受傷,可是目前初判表對方無發現肇事原因,我方也可以提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