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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闖平交道10秒遭檢舉 10騎士荷包大失血67.5萬

做的好,守法守規距沒那麼難,這位檢舉達人只是好意提醒“闖平交道”是很危險的而已。
stoak wrote:
集體闖平交道10秒遭(恕刪)

功德無量
罰得好,因為這等違規一旦出事就不是小事了。
闖了二十幾輛只罰到10輛
這案例告訴我們
車牌別弄得光鮮亮麗太清楚
就算被拍到也會因為模糊無法開單
dallasoriginal wrote:
雖然闖平交道真的惡性(恕刪)


你說對了一半而已

是看到"違規魔人"荷包失血而爽快喔
路人39 wrote:
闖了二十幾輛只罰到10(恕刪)


不用這麼麻煩

台南歡迎你們
很好呀,如果這次荷包沒有大失血,

估計下次就是身體大失血了

檢舉者功德一件
stoak wrote:
罰金又不是給他


之所以稱受益人,並不是指金錢上的利益。

而是這些人老是闖平交道,讓火車司機的壓力會有多大呢?

今天哪怕是這些人違規,一但撞上去,司機的未來都要擔上巨大的身心負擔…

一個搞不好還會被追責…

對,就是追責,台灣是人死為大的社會,哪怕死者犯了再多違規錯誤,其家屬只要找到一些突破口,巧妙引導一下社會輿論,就可以公然的追究起火車的責任…(例如上面有人提到的,紅燈先亮起,但柵欄沒立即下降,家屬聲稱這顯然”誘人犯罪”,要求國賠)
蛙都不知道原來這樣罰這麼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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