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5

受不了「檢舉魔人」!前319槍擊案檢察官怒提行政訴訟

我猜只是垂死挣扎

法網恢恢 疏而不漏
應該是蘇大媽檢舉的
"知名律師王森榮交通違規"~人啊!書讀越多越不要臉,越自以為是,越把持自己權益,跟以前把持朝廷權力的士子一樣.....你媽沒教你不要違停嗎??還是你小時後跳級沒讀國小,做錯事要認錯,要說對不起!!
什麼律師呀
還扯聯合國勒
我們是聯合國的什麼嗎??
聯合國關我們台灣屌事呀
真是笑話
按這律師的邏輯
以後所有犯罪的事情都不可以檢舉啦
因為違反憲法保障人民隱私權跟比例原則啦
看看這些人的水準,唉!!
難怪台灣會亂!!
他認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立法目的是欲追求於警力有限情況下,藉由民眾透過適當管道檢舉,以舒緩警察負荷,但結果卻造成民眾常態性之檢舉,甚至於將其視為營利管道而牟私利
-----------------------------------------------------------------------------------------------------------------------
檢舉交通違規是能營什麼私利?以為交通檢舉有獎金的人當什麼律師?法學常識明顯不足?
被檢舉兩次而已就在跳,那如果有違規沒被檢舉到的呢?!是不是賺很多了?!
不愧是學法律的
死的都可以說成白的
從來都不檢討
自己有沒有違規或犯法
台灣
就是被這一群學法律搞爛的
人有夢想而偉大 換車嘍~~~
放雷克 wrote:
連前檢察官、律師都受(恕刪)


哈哈哈哈哈!

沒被檢舉時怎麼沒出來靠腰違憲?
放雷克 wrote:
他認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立法目的是欲追求於警力有限情況下,藉由民眾透過適當管道檢舉,以舒緩警察負荷,但結果卻造成民眾常態性之檢舉,甚至於將其視為營利管道而牟私利


常態性檢舉? 要是台灣人守法的話是要檢舉甚麼?
牟利? 檢舉別人交通違規有錢賺嗎?
這個前檢察官不檢討自己還回頭咬人,
難怪319案辦的2266,淪為笑柄

這個事件讓我知道:

市井小民收到罰單只能吞下去。
懂法有權勢的官員收到罰單,就開始抱怨、反制。

市井小民被殺了,兇嫌不判死。
是不是因為被殺的都不是高官?
強烈相信只要各方檢舉(不只含交通違規)。
全台灣應該可以不用繳稅
  • 35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35)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