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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城12歲男童闖紅燈穿越馬路收300元罰單家長po網抱怨

該家長是在等收白包
所以拿到紅的當然要靠吆一下!
我有2缸海水缸.有興趣跳海的朋友歡迎一起討論! 週末在板橋和平羽球館打羽球!
對啊!

教改前大家都嘛不會闖紅燈。
okbt wrote:
這表示全國教育失敗教(恕刪)
三百塊就是意思意思象徵意義
雖然很無聊,但有個教訓也好
WiKiPEdiaA wrote:
你要收罰單還是訃聞

不對拉, 訃聞是要給別人的
應該改成 你要收罰單還是收屍 這樣比較有震撼力啦
看他還敢不敢靠妖

czescczesc wrote:
但有個教訓也好

至少對小朋友有個警惕, 希望這件事可以救他一命,以後不要再犯了
解鎖12歲,人生的第一張紅單,裱框紀念~
如果是我的小孩的話
(雖然我覺得我應該不會讓我的小孩有機會幹這種事,而且我還蠻佩服這個男童居然背的出身分證字號的)
我應該會把罰單的錢一半從他的零用錢扣(另外一半我繳,因為我沒教好確實需要負責)
(對於現代的小孩,扣零用錢(尤其是以那個年紀....150要扣很久才有)的攻擊力應該比抓來打屁股有效....)
這家長搞錯了吧?以罰單取代勸導才是有效的吧?
orgichen wrote:
教改前大家都嘛不會闖紅燈(恕刪)


教改前,如果闖紅燈回家還砍卜練的話,會再被扁一頓!
警察救了你兒子的命才收300元,是在抱怨收太少嗎
勸導有用的話就不會有罰單這種東西誕生了
開罰還比較快啦
直接讓父母心疼錢繳給國庫
父母還能順便教育小孩一舉兩得
成年人的話
罰錢代替勸導最有用
傷的永遠是自己的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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