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有些地方沒有拖吊車,就算有委外拖吊車業者拖了回去自找麻煩!再來有些停在合法車格,也有繳納停車費(委外收費也管不到),環保局要有人檢舉才會動,所以天天舉報環保局天天打爆1999,或是線上申訴。還是有效果的!但是他就是隔兩天就會再出來!因為建商給他們源源不絕的銀彈廣告費!!如果大家有空來桃園龜山A7,就會開了眼界了!
ettvyang65 wrote:鄭文燦說,警察值勤有特殊性、要處理勤務問題,但也要權衡違規程度,假設有民眾檢舉介壽路一到三段有違停,即使這條路從頭到尾有300輛車違停,但也應該不處理,政府單位不應該隨著檢舉達人動作而起舞,這是檢舉達人把政府當成工具或下游,變成地下局長、甚至地下市長。 政府真的很奇怪,微罪違停不就代表沒差,那是不會畫成白線喔?????還是畫了就沒有庫存可以提款了法律大致上本來就非黑即白,一些官員只想模糊帶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