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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檢舉魔人! 交通部本周研商增設「黃虛線

曉得 wrote:
直接廢除交通處罰條例(恕刪)



支持廢除交通違規罰則~
以利人民違規~
實乃惠民政策~
我有機車也有汽車

最早因為機車好停車,在馬路上不用排隊,所以能騎機車就騎機車

後來開車發現亂停其實也不會怎樣,就比較常開車了

如果違停很容易便檢舉,就改多騎機車就好

反正政策怎麼變,大家就怎麼玩

看大家汽車亂停一通,你說你不會跟著亂停嗎?

一找不到停車位也是跟著亂停的啦

反正就順其自然就好
拖褲子放屁
明明就是法不嚴
員警有空好好抓
違規件數就會下降
停紅線、停黃線算是跟你客氣的,霸氣停法是在路中間直接閃黃燈停了,想檢舉都不知道要用哪條,這才叫地道。
dallasoriginal wrote:
不要開放讓惡質人民檢(恕刪)


笑死!
什麼都想用商量的。
新聞事件上的悲劇發生時候,當自身的權益受到損害的時候,我不相信你還會說要跟對方好好商量??
法律就是為了保障每一個人的最低限度,當人們把自己的爽度凌駕於規範之上的時候,受害的終究是自己。
交通檢舉又不賺錢,但是目的就是為了讓每一人都能自主維護法律的做法。搞清楚沒有?
台灣人對交通法規根本是輕忽怠慢 所以檢舉才會那麼多
罰了都還會有僥倖的心了 不罰那就世界大亂了
cchsieh wrote:
自己不開車 自己不送貨 自己不需要載人 ... 然後東西寄宅配讓運貨的違規 出門坐公車計程車讓司機違規 ... 整天正義凜然說自己不違規 根本將自己的正義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之上 ... 笑到噴淚

不會騎機車喔,機車還說找不到位置和停車場算你厲害

阿還有我住郊區 沒紅線沒違停問題
取消網路檢舉就最簡單, 躲在暗處隱形,根本不負責任,射後不理, 有失正義公平。
警察有公權力,與負責任,專業訓練,國家考試通過, 被他攔下,沒話說
宙王 wrote:
防檢舉魔人! 交通部(恕刪)


會違規不外乎,貪圖方便、道路規劃不良,兩者是有平衡點,只是"公僕"做不做

1.當一個地方肇事率高一定要嚴懲貪圖方便,"公僕"應做路段改善 例如增設較寬巷道臨時停車
2.當一個地方肇事率低而檢舉多,"公僕"應該做事了,例如增設該路段彈性管制不接受檢舉
1.治標治不好。
2.台灣車子太多,應該減少車子數量。
3.一堆假殘障免稅車,上下車都好手好腳頭好壯壯。應該要把殘障免稅車的補助轉向補貼使用計程車,讓共用車更有效率使用。
4.警方檢舉違停沒效率,又打壓檢舉人,讓人民習慣把錯誤久了當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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