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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這樣停車有違規嗎?

其實找停車位麻煩,時間也是成本

走路又累

違停10次被檢舉一次

付一次發單的錢

跟每次都停停車場的錢

其實久了是差不多的

要是剛好都沒被檢舉

就賺翻了
神我人 wrote:
槽化線別說停了,連行(恕刪)


槽化線不能行駛嗎?

我常經過一條路整條畫了線
我不知道能不能騎在上面
問題是空在那邊也不知幹嘛的?
問題是只畫了這段路
從前方直騎時地上突然變這樣
除非變換車道到左邊
但是左方總有貨車和汽車佔滿啊

因為法規上的疏漏,槽化線雖然禁止停車(56條),但是臨時停車(55條)無法可管,檢舉違規須證明車輛停止3分鐘以上才會舉發。這是我自己檢舉好幾次槽化線違規停車的經驗!

第 56 條
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
以下罰鍰:
一、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
二、在設有彎道、險坡、狹路標誌之路段、槽化線、交通島或道路修理地
段停車。

第 55 條
汽車駕駛人,臨時停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
下罰鍰:
一、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臨
時停車。
二、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臨
時停車。
三、在設有禁止臨時停車標誌、標線處所臨時停車。
四、不依順行之方向,或不緊靠道路右側,或單行道不緊靠路邊,或併排
臨時停車。
五、在道路交通標誌前臨時停車,遮蔽標誌。
都在槽化線上了!怎麼還有這種疑問?
槽化線 不能停車
所以這是違停
就跟紅線停車一樣的道理
音浪太強~ 不晃會被撞到地上 !
潛出水面 wrote:
其實找停車位麻煩,時(恕刪)


真的~

有人把罰單當停車費在繳的

之前租屋處附近就有這樣的, 永遠都是停在黃線或路口離家近的地方

反正久久才會被開一次單

即使300公尺外就有計次河濱停車場他也不想去找位子
White bear wrote:
這張照片裏我看到的就是駕駛座上沒人啊,這樣還需要影片證明違規停車嗎?

用影片證明,駕駛不在車子的附近,

有些分局,

會要求影片要拍到三分鐘,

所以才說送 56 條可能會被打槍,

也可先送件,若不舉發,請問承辦員警受理規則,

再用這個規則來對付下一個違停者,



我個人懶得跟員警爭,

都送 55 條,300 塊雖然少,件數多起來,螞蟻也可以啃大象,

一堆只收到一張就上來吱吱叫的,

真是笑死人了,

所以送他 300 ,還是有用的。
很明顯就違停槽化線阿
這種跟一般路邊違停不一樣
不用拍到他靜止不動多久的影片
只要拍到車子在槽化線上就能成案了
看上面是不是有立法院停車證還是各地方市議會的停車證,有的話就不算違規
很特別,請警察來鑑定看看。
這不像一般汽車會停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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