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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勤並排不違法!汐止警車並排路中開單後方騎士反應不及連環撞

這樣也可以把錯推給警方
影片中至少有4台機車可以騎內線閃過
就他一個閃不過
就把錯算在警方頭上

果然騎兩輪的只要有錯
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
不會是自己的錯
警方擁有絕對路權
不管他停在哪裡
只要閃燈執行勤務中
你撞上去不但告不了
還會多吃一條妨礙公務
從影面18秒開始到23秒 就是兩台機車的事故 值勤警車算是被波及
前面切換的機車 切換速度不快 幅度也不大 也不是忽然就切出來
再看看從後方追撞的機車 先看影片的20秒處 距離前方警車處差不多4-5個停車格的距離 追撞的機車騎士是目幹還是目小 都看不出來前面的路況嗎 再看看剎車的時機點跟距離 這樣出事 不意外啦
很多人都這樣啊,不專心看路還一直分心看發生甚麼事,不只造成塞車,也會引發危險。

壓力鍋 wrote:
警方的說法並沒有錯,(恕刪)
後車明明反應時間很多,後車未注意車前狀況,部份責任

前車左右撇不打方向燈也不看一下後方車,被撞也只是剛好,部分責任

Ps:我騎兩輪,手可忙的,只要有意偏離原先路線我一定切方向燈+注意後照鏡和車流速度
值勤并排不違法沒錯

但是看影片路邊似乎還有車格?

後方也沒有放置警示標誌(更別說最基本的靠右側臨停)

這樣便宜行事對警方的安全及公務財產都是損失

高速公路上追撞的傷亡忘記了嗎?

還是那句無限支持警方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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