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tree wrote:因為疑似駕駛人還在現場所以難以認定違規停車的事實如果是違規臨時停車應該有機會成案另外這部機車的排氣管防燙板好像壞掉了萬一燙到無辜的行人可能會很倒楣 看這尾燈,如果沒記錯,應該是25年前的YAMAHA 雙缸FZ150。當初的原廠排氣管應該就是長這樣。更新一下觀念,不是要有防燙板才不會燙到人,現在很多排氣管都已經作到包覆式的防燙了,不需要在裝防燙板。防燙板是省錢的作法。
照你們說法當然可以自行亂改時間一直檢舉但上傳檢舉照片如果惡意修改時間是有法律責任的想試試看的自己去玩,我雖然是後來手動加上,但都是根據原本的拍照時間加的我本身不是法律專業,不是很確定哪一條,或許是意圖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之類的吧a9875566 wrote:是不是心情不好就可以...(恕刪) kerwei wrote:對~ 我也在狐疑這一...(恕刪)
六樓都貼了案例,新北、基隆能處裡台北不能?只是看警察想不想管而已人家有法官判決說法,你也可以舉個例子來瞧瞧還是你覺得你自己說法比法官有公信力?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6162562&p=1#78654876jason 567 wrote:不如何但私人土地就...(恕刪)
羅素威斯布魯克 wrote:檢舉當然是最有用...(恕刪) 而你說的(當面道德勸說)意思就是說 不要去罰他 用勸說的 你的意思是這樣嗎? 您是不是搞錯意思了?本來就該雙管齊下不只要治標也要治本不要老是只想著治標在我心中最有用的方式是罰則和道德勸說並行現在的人很敢在網路大談闊論公審甚至憤恨不平 討論議題很容易就從文章中看到情緒帶入到底是為了自我的情緒發洩還是真要解決問題???我打一個大問題。就像你說的這跟死刑的議題是同個概念我本身不同意廢死但是大多數人總是以為有死刑在就不會有人殺人了事實證明根本不會這麼簡單有人真的試著去了解背後的真相和探究其原因?最後這段扯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