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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殺人

熱愛跑山不是

會更注意安全嗎?
法客 wrote:
保持安全車距遵守交通...(恕刪)

應該是貼車貼習慣了,前面一急煞就反應不及。如果樓主覺得對方惡意煞車,那想想你們在對方眼裡是不是惡意逼車。
請安息
路上危險,大家還是多多小心
駕駛習慣不良的人,躲得了這回,不可能躲一輩子,背後跟的冤魂多了,早晚遇到鬼
紫色小布布 wrote:
又是一起前車急殺害後(恕刪)
經過這次教訓
相信你朋友下次就會保持安全距離了
樓主想上網帶風向,指責前車亂煞車,結果沒人鳥。
這篇是在提醒大家.....行車紀錄器要記得保持有電~~~
不過標題這麼聳動,對方也是累犯,法院都判完了應該已經過很久了?

假如這事件是真的...
有人死的案件應該不會這麼草率了事....
畢竟太草率會導致後續報復行為出現
而且當下應該也有其他監視器或是路過的人可以提供行車紀錄吧??
聰明

想隨機殺人這樣就對了

也不用像路邊隨機捅人的那樣當現行犯直接被逮捕

被抓後還要費心的跟大家解釋自己有思覺失調請放過我

用急煞殺人不用當現行犯直接被逮也不用蹲牢

證詞對自己不利再亮出思覺失調的王牌

一樣可以在外面爽爽過日子

國家就是需要像急煞哥這種人

急煞哥這種人是以後跟解放軍打的戰力

搞不好在解放軍車隊面前衝出來急煞還可以搞掉解放軍一個連

怎麼可以判急煞哥有罪呢

其實這是國家為了跟解放軍打在養的秘密特種部隊啦
所以這是在賣行車記錄器嗎? 推薦一下吧 行人用的?
你可以開10輪大卡車, 試試他敢不敢急煞
看別人不順眼, 是自己修為不夠
無論A走得冤不冤枉,會跟著B......

希望有安慰到樓主,請勿做傻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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