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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ck you video clip

bradia wrote:
剛剛在路上開車不小心...(恕刪)


樓主在這個位置右轉
太晚了吧!
換個角度想,
如果你是機車車主
不覺的遇到這種車主很幹嗎
要是真的因此跟機車發生車禍,卡你的計程車也不會有什麼責任

所以也不用怪計程車,他定多沒品而已,出事還是你自己要擔
你在高速公路下交流道也是這開法嗎?
And I think that's called screw you
說得對,在右後車衝過無法換車道時,應該放棄在該路口轉彎的想法。
我接受機車先生的指教。
D.B.C wrote:
遇到這種車主很幹嗎
當時我曾想這麼做,但是計程車已經從我後方換右線加速了,我動作太慢,錯過換車道的時空
id104140alex wrote:
請學計程車~右轉提前(恕刪)
bradia wrote:
.....他不是很高興,用中指打招呼請我下回注意。


像極了愛情
覺得樓主回覆,並沒有反省的感覺
酸酸的
你該檢討自己內線道右轉,而不是什麼都要提到計程車
先檢舉自己違規好嗎
bradia wrote:
剛剛在路上開車不小心(恕刪)

恕我直言

在這種位置右轉,樓主你就是一頭畜牲

危害他人的畜牲沒被電宰,很好了

被比中指,應該偷笑

這種事情也能怪計程車,雖然我不喜歡防疫英雄,但這次錯的是原po啊
真的是長見識了
bradia wrote:
剛剛在路上開車不小心(恕刪)

第 48 條
汽車駕駛人轉彎或變換車道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四、在多車道右轉彎,不先駛入外側車道,或多車道左轉彎,不先駛入內側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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