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力江 wrote:到底為啥總是有人,停(恕刪) 台灣日常走出門,就跟玩命一樣.就算自己很小心.總是有機會被一些違停或者闖紅燈,酒駕害死.當某天其中一項行為害死某個高官的妻小,才會有人開始重視這些問題存在.
我有個好友的太太就是這樣走的留下一個不滿2歲的小孩他趕到現場時, 那個肇事的駕駛一直關心我朋友要怎麼賠他的賓士車一直揮刮傷修起來很貴, 完全不在乎他剛剛殺了一個人這一種用過失致死來判真的很不公平, 罰則太輕了應該要關個25年, 登4大報頭版帶有相片的道歉啟事才對吧
威力江 wrote:賓士突開門!騎士撞上倒地 慘捲公車輪下滿地血(恕刪) 公車司機真的是衰,那種突然摔倒滾向行進間車輛的機車騎士幾乎沒有可能剎住!就這樣吃上過失殺人的官司那位三寶賓士車主,看照片,停車離路邊好遠啊不知道有沒有事後移動過如果沒有移動過,違停還停離邊線這麼遠、靠車道這麼近除了無知和自私,我想不出其他原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