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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責問題

foster_yen wrote:
又是一個都不會使用標點符號的,段落、驚嘆句、問句在哪都不知道...

這種沒有標點符號的文,都會造成段落分的很奇怪,不管多少字都硬是要跳一行,
又因為每一行的字數都不一樣,文章看起來就不整齊。

還有人用"空白"就想取代逗號或跳行,這樣的整篇文章更是難看到極點,真不知道
現在人為什麼國文都喜歡還給老師?

如果,網路上的新聞、小說,實體的書本都這麼搞,一定閱讀不易會被罵死。



除非極端案例,不然看得懂就好了,如此在意這種文體問題,只顯得你快跟不上時代了啦。
忘了回覆,按這一件肇事的情況來看

主要責任一定會在對方身上

你會可能要擔的,是『應注意而未注意』

所以這時你應該要不斷強調『對方的行為讓自己毫無反應時間』

試著把這部分甩掉

不然在對方有嚴重體傷的情況下,你可能真的會被默認判上…
所以,誰逆向啦? 不提這個事是否你無法確定,或不想說?

1.對向的機車在貨車後面想超車?

2. 你這向有違停車道變小?

誰跨過了車道線。誰負責。就這樣。
foster_yen wrote:
又是一個都不會使用標點符號的,段落、驚嘆句、問句在哪都不知道...

這種沒有標點符號的文,都會造成段落分的很奇怪,不管多少字都硬是要跳一行,
又因為每一行的字數都不一樣,文章看起來就不整齊。

還有人用"空白"就想取代逗號或跳行,這樣的整篇文章更是難看到極點,真不知道
現在人為什麼國文都喜歡還給老師?

如果,網路上的新聞、小說,實體的書本都這麼搞,一定閱讀不易會被罵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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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碼賽克是誰的車?倒的位置很明顯 ,至於撞擊只有自己才知道的位置,没人可以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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