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哉悠哉~ wrote:所以他說機車違規沒錯(恕刪) 我沒說有錯啊我也說不管幾公分,按法規跨線就是違法但是按他的說法是不要只檢討汽車機車也違規為何不用被檢討就事論事回答標題請不要再牽拖到其他不相關的地方今天肇事主因是汽車吧?難道因為機車不跨線就不會被帶倒?台灣很多網路正義魔人甚至可以說是網路聖人我只能說在台灣你想要不違規完全不可能高速公路塞車時速2-30難道你會跟前車保持安全距離(約2-4個車身)?那我敢保證你一個小時的塞車路程可以變成2-3個小時其他也還有很多例子如果你也是自許自己不會違規那你可以自省一下以下情況紅線不得上下車白線不得超過1/3車身在車道黃線不得停超過3分鐘(人需在車上)怠速超過三分鐘(30度以上或下雨除外)左右轉專用道直走(地下標線只有左轉或右轉)未依標線轉彎(地下有虛線不得壓線)轉彎前三十公尺打方向燈左右轉時斑馬線上有行人須距離超過3米(約半個車身多一點)左右轉或變換車道(跨線都算)打方向燈紅燈禁止進入機車停等區十字路口十米內禁止停車(包含上下車)消防栓柱及公車站牌前後十米禁止停車(包含上下車)網狀線未淨空當然法規還有很多但是以上是常犯卻又不自知的我不是說以上可以做,也沒有要給做這些事情的人合理性能夠遵守也請務必遵守,當然被抓就乖乖繳罰單你如果都能做到不犯規.......我懷疑你根本沒騎車或開車.........為何有所謂的微罪不罰就是因為有些罪是很難完全避免的當然不排除有些人利用這點來逃避他故意犯的錯
這位駕駛顯然是知道自己的肇責高、修車費也高,故情緒失控?!對方應該也不用拿什麼錢,機車狀似沒啥損傷。開好貴的車的這位好野人,後面沒用的話就不必多講了,錢也不用給人,留著修自己的車吧還有,開這好貴的車的人,哪有在在乎違規罰單的啦?洗車錢都超過罰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