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cm3647 wrote:當你內線貼近前車時,就打右方向燈吧前面車會讓就會讓,不讓就自己想辦法切出去跟太近給前車逼車的感覺,可能前車更不想讓,點煞要你保持安全距離 說錯了吧? 應該是打左方向燈,懂的人就會讓....通常都是不讓的比較多啦
不拉屎 wrote:請問各位大大,開在高(恕刪) 一台半摩托車距離 那也不過3公尺3公尺的車距配上110km以上的車速 你覺得夠?媽的高速公路就是一堆這種貼車仔 有夠機掰 保持車距很難嗎?每次高速公路出車禍就是有這種人
不拉屎 wrote:謝謝各位大大的指教,確實是我跟車太近 (當時車速表速約124KM左右,GPS速度119KM) GPS 速度119,還只能慢慢靠近前車,那前車應該有GPS110以上.人家這樣開沒什麼問題啊。你貼太緊了。
違規超速逼車上來檢討正常駕駛的,真的是無言超速逼車要人讓路給你,然後怪前車不讓還踩煞車高速公路怪象其實是在指你自己吧不過我想又會有一堆人要說內線道就是超車道,人家超速你還是要讓,罰單讓他繳之類的烈火戰車群我開速度最上限在內線道,你來超速超車我為什麼要讓你?你開的是警車救護車嗎?就算是,沒閃燈我一樣不會讓的,莫名其妙
第四十七條(汽車駕駛人之處罰-違規超車)汽車駕駛人超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五、前行車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如車前路況無障礙,無正當理由,不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前車不禮讓也是有罰則, 看要不要檢舉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