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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報廢老車

應該是到01發廢言快速強制投胎!
檢驗標準只會越來越嚴,自然而然就讓老車退了。

若車都還驗的過,哪有報廢的道理。是不是。
支持01有“開樓發廢言倒讚處”,按倒讚數超過一定比例,直接刪樓、刪帳號叫他滾😒
這種還沒用壞就要人換的作法
很多人不能接受
沒執政者敢執行
要人三十年強制汰換
那個執政團隊應該四年就被汰換掉了
基於政治考量
誰敢動?

有一大堆可以解決塞車的辦法卻不執行
那堆辦法簡單來說就只是自律而已
但在刁民眼裡是擾民

路邊違停被強制執法而已
就找議員出來放話
素質差的民眾加民代
陽光小肥 wrote:
為了因應環保議題與安全考量,
如果政策規定凡車齡超過10年以上商用車,
以及總里程數超過30萬公里的家用車得必須強制報廢,
這樣的話二手車商會不會因此而倒閉,或某些龍頭車牌再也掛不上龍頭呢,
以及停車位的問題也會因而獲得舒緩,沒有太多的老車長期霸佔車位,
畢竟並非人人都能一直再換新車。

從掛牌的那一刻開始,那怕修改里程數,十年一過一樣要被強制報廢。

現在人買車比起過往變得容易許多,與其讓車數過多不如控制來達平衡,
雖說是強制報廢,但依舊可以獲得環保金與廢鐵價。



版主建議的是個好項目,應該擴大實施:

0.有刑事前科者,不得發文。
1.公民年紀超過65歲的,強制不得消費不從事社會活動,成為活死人。
2.學歷沒有公立大學研究所以上學歷的,學歷欄內直接刊載為 空白。
3.原始車價低於300萬以下,或者現殘值低於50萬者,不得駛入高速公路。
4.房子現值2500萬以下者,不得稱為房子,要註記為「狗窩」。

太棒了,這樣一來,台灣成為名符其實的人人都是好人,有錢人,有學識的人之「理想國」。
陽光小肥 wrote:
強制報廢老車


這跟強制處決退休老人是一樣的概念
很難這樣做,台灣窮人太多了
陽光小肥 wrote:
為了因應環保議題與安(恕刪)


不知道怎麼罵你
感覺你脫離社會很久了
還是你根本沒出社會過
廢文一篇,等大家的所得和老美一樣再說!
其實最有效的是只要車超過年限或公里數,可免稅購買新車(舊換新5萬減免太少了沒吸引力),持有人不限持有年限,~相信現有的新車價馬上掉3分之一,應該就有購買新車的動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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