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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取重機上國道 不如爭取機車上國道

機車上61號還比較有可能
而且不用錢
ANDYAS wrote:
這樣講有點怪 重機也是機車

你知道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條的規定,機車也是汽車嗎?

結果實際上,卻被當成了腳踏車來管理,只因為交通部、公路總局某些不會騎機車的無腦老人的腦袋中,認為機車不過就是有動力的腳踏車罷了!
peterwu5168 wrote:
強烈爭取U-bike上國道,在國外早就行之有年了!
強烈爭取行人上國道⋯⋯⋯⋯

麻煩豬公利痿們修法前提先加註,重機、機車,單車、行人如遇意外,放棄告官之權利!

我要開火車上國道,麻煩你四輪先簽好發生意外時,放棄告官的權利!
我也覺得腳踏車上國道環島方便很多! 短途上下班還可以很快哩
這個…好,原來機車騎士們這麼喜歡騎高速公路啊?
臺灣天氣熱,又常下雨,騎長途真的這麼棒?
ANDYAS wrote:
如題台灣重機掛牌數才10...(恕刪)
bradia wrote:
這個…好,原來機車騎士們這麼喜歡騎高速公路啊?
臺灣天氣熱,又常下雨,騎長途真的這麼棒?

原來從三重去內湖不能走高速高路喔?
重機又要拿白牌機車當墊背,自己爭取不到就會想到白牌.
麻煩先鋪好軌道,等鋪好再來找我簽不遲!
cinnamon coffee wrote:

我要開火車上國道,...(恕刪)
peterwu5168 wrote:
麻煩先鋪好軌道,等鋪好再來找我簽不遲!

軌道?不需要啊!

無軌電車=火車⋯⋯真是受教了
cinnamon coffee wrote:

軌道?不需要啊!
...(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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