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zamisa wrote:看到你這樣回文...(恕刪) 抱歉,在社會酸言酸語,法官不挺的現況下,這是多數基層的心聲。冒險犯難加上運氣好成功逮到人頂多嘉獎記功。一不小心出了事搞出人命就要自己扛,有的是賠不完的錢讓你變「義警」,運氣差點連自己的命都賠進去。
每天看01、爆料公社總是有人會檢討受害人台灣社會到底怎麼了!這個事件最大的問題不是違規又不配合攔停的駕駛嗎?警察努力認真執法要被批評、消極佛系執法也要被批評你這麼會怎麼不去當警察!!鍵盤嘴炮誰不會,做人厚道點人家員警都受重傷了還要被嘴,小心會有報應的!
danny7892 wrote:每天看01、爆料公社...(恕刪) 就可以知道樓主夠可悲了吧,這案例是攔查,說不定就是要擋在車子前面,結果樓主車防禦駕駛?這到底是有多偏執的想法阿?可是這幻想大師就在那獨自高潮,真的很可笑。
p7242392 wrote:抱歉,在社會酸言酸語...(恕刪) 所以,也不能全怪員警的心態不是嗎?政府有可能都不挺你了,你還會相信有保障?換作是你你是選擇冒險犯難還可能領不到撫恤金還是要明哲保身,安安穩穩的拿俸祿?撫恤金沒這麼好拿冒險犯難沒這麼容易被認定如果你沒在辦警消的人事獎懲你可能不清楚撫恤金的認定標準尤其是這條冒險犯難你要明確一點的就是桃園新屋保齡球館的大火乙案就是被認定冒險犯難,才拿的到千萬的撫恤金。回文若是冒犯,還請見諒。
kurokawa079 wrote:警察是不會防禦閃避是(恕刪) 如果不是通緝犯或者發現什麼重大事情..根本不需要攔截...自己一個人而已...年紀這麼大應該從警多年了...不需要這麼拼命...現在監視器這麼多...車牌也知道...要抓人還不簡單...
web101tw wrote:不去思索別人語意的...(恕刪) 有沒有發覺這位路權鬥士可悲的邏輯,現在這位路權鬥士已經把別人所有的意思變成:「違規不是錯錯的是死人」唉...這種邏輯令人感到憂心。八成是被打臉打到忘了怎麼思考,只剩為反而反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