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cky224 wrote:常有很自私的車主停在(恕刪) 如果法院認同加工過的資料, 你還敢待在台灣嗎?另外一個好消息, 宜蘭立委陳歐珀與下列立委準備把交通違規處罰改為"勸導", 以後不用檢舉了, 大家愛怎麼停就怎麼停, 開車的人保險要保多一點撞到修要錢, 雖然路上要左閃右閃, 小路得等路霸開走才能通過, 但停車超方便, 騎車走路的就自求多福了莊競程陳亭妃賴惠員賴品妤莊瑞雄林楚茵吳玉琴楊 曜黃國書黃秀芳王美惠邱泰源劉世芳陳明文洪申翰何欣純林宜瑾范 雲
非常難小弟幾天前檢舉違停在路口的休旅車,平常貨運或是小黃就算了,尖峰時段路口右轉愛停多久就能停多久,後面一堆機車汽車按喇叭叫他走,死都不願意移動,還開雙黃燈,小弟就彎進巷子停妥機車後走出來拍照,結果換來一頓圍毆,把我的手機摔爛並扔到不知何處,台灣就是這樣,解決發現問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