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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人注意】交通違規檢舉修法草案將對民眾檢舉案件提供一次「勸導」機會,違規達人笑呵呵!

RICK wrote:
近年來不論是車輛銷售(恕刪)

沒有人會想要被檢舉...
可是卻會有人想要隨意違規
不要幻想用檢舉來改善交通。
不如請舉例哪個國家是靠檢舉改善交通的?
多麻是政策的規劃來帶動。
想當年日本路邊違規率可是有近90%,
然後政策的修改才有如今漂亮交通的日本。
檢舉權利縮限、檢舉成功率降低,只是不能滿足一些檢舉聖人的心理而已。
部分贊成,有時候檢舉魔人跟開單機構根本看圖說故事
有時候是因為前車或其他車導致汽車等紅綠燈時停在機車區
收到罰單的時候,紀錄器都洗掉了~這要怎麼申訴??
交通違規改成重罰,罰金都乘以十倍,應該才會有效果。

例如: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3條第1項規定:「汽車駕駛人,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闖紅燈者,處新臺幣1,800元以上5,400元以下罰鍰。」
改成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3條第1項規定:「汽車駕駛人,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闖紅燈者,處新臺幣5,4000元罰鍰。」
何不改成大數據來決定該不該給予“勸導”的機會呢?
像小弟我,這10年來沒被檢舉過,汽車一年約15000公里,機車一年約1000公里,也是沒被檢舉過啊。這種的如果有天有小型違規,我認為可以勸導一次,警告勝於處罰,文明的人都有效果。
至於違規當習慣的,勸導不適合野蠻人…
都是少數的那幾個檢舉達人害的 因為你們的濫用 還有陷害挖坑來滿足你們的快感

玩過頭了 是你們要向人民道歉 不是提案的立委們

以前常在路上看到警察取締 現在都在辦公室處理檢舉案件 見警率低 違規怎麼會降低

你們不是很會檢舉 怎麼路上還是一堆違規呢

我贊成檢舉 但你們玩過頭了 你們拿來玩 拿來爽 檢舉別人還要po上網炫耀 嚴格到比警察還嚴

沒有照你們的意思開單 還要往上級舉報 現在要被收回了 還不知道檢討 還檢討立委
支持修法,以後大家一起擺爛就好
現行考照制度就製造一堆三寶了,現在違規還要修法加強"勸導"?!
沒違規在先哪來的被檢舉...現在就一堆路邊違停自以為理所當然
笑死人的立委
果然是利委

陳歐珀等人?

不減少民怨選票就減少了
看來你民進黨愛違規的支持者很多
我是支持一次機會
但是也覺得駕駛人該自律

我之前有一次到朋友的店拿東西
車停在店前面人站在旁邊
後來就看一個人在拍我的機車
當時剛上市我又是第一批領車的(gogoro2)
我以為對方是好奇
我還站在旁邊等他拍完
結果一陣子之後我就收到罰單
當然停在人行道違規是事實我也乖乖繳罰單了
那邊不能停車我沒注意到
確實是我的疏失
只是心裡覺得有點無奈

另一方面我住的附近有條巷子
那邊店家很多
所以很多車輛併排停車左一台又一台路就被堵死了
之前勸過幾次駕駛人
結果卻發現現在的人好像都沒有違規意識
不是擺臭臉就是嗆說那去檢舉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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