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說你的觀念停留在以前....車頭已經出來,撞到車子後半部....現在的車禍講路權,講法規!!你變換車道應該禮讓直行車,當然了...直行車不讓你,就是用生命在捍衛路權,他也有肇責...發生車禍要花時間精神去處理無論如何都是損失!!
H753691 wrote:主題: 一年前的車禍還能申請鑑定嗎?在這樣塞車的時候,打了方向燈也讓了3台車先過,車頭也全部出來了最後一台車不想讓我過(就剛好這是十字路口,不然他就開上人行道了)加速通過與我車碰撞,這樣肇責比誰比較重? 當然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