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cuna0517 wrote:真正危害生命安全的是(恕刪) 其實要改當然可以,也不用考慮什麼主觀客觀之類就比照汽車改顏色改led燈。只要改到動力裝置除了消耗品的輪胎煞車皮,一律花錢驗車更新行照就好。沒有登記一律以行車安全考量裁罰新車價的20%之類。這樣政府一定會很樂意去抓那些牛馬什麼的四輪老大。小屁孩也沒興趣去改那種3萬快的媽媽車。這不是皆大歡喜
一堆民眾只會打電話抱怨鮮少有人願意自己蒐證檢舉,這就是主因明明有個噪音車檢舉的專門網頁,上傳影片就能檢舉.每個人願意回到家花1小時整理行車攝影機的影片,這些垃圾很快就可以被消滅完但沒幾個人願意這麼做恩,那就繼續承受噪音之苦吧!反正鬼島最會的就是對新興事物獵巫了沒見過摩托車上高速>獵巫沒見過的傳染病>獵巫噪音? 習以為常
s0987386266 wrote:我還看到吵死人的改裝機車怕被抓還索性連車牌都乾脆不裝,不知道這種上路沒裝車牌的車該怎麼檢舉 跟著他打110啊跟著他到停車地點,如果是停在公家停車場、公共道路的路邊,一樣叫110來處理.一定要說我在現場等,請快點來
販賣噪音排氣管.應該比照販賣毒品罪一樣重罰.路上的改管噪音車才會減少. 如果販賣毒品沒罪的話.可能家家戶戶都會有人吸毒. 一樣的道理.改裝噪音管的業者.如果不判重刑的話.路上的改管噪音車.一定會抓不完!
stoak wrote:噪音車無法罰 警抓再(恕刪) (( 員警說,排氣管拆裝容易,有車主到驗前會改回原廠管,一旦檢驗通過不處分,馬上又改用高噪音排氣管,取締根本做白工 ))>>>> 奇怪了,你一直開罰單就是啦,一張罰單改一次,看他煩還是你煩? 找藉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