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我之前有遇過類似的 還好你當下沒跑 不然就是肇逃對方只要一句因果關係 你就逃不掉 除非你有行車紀錄器 證明自己100%避責不然你就是造成他自摔的原因這個是"交通隊的警員"跟我說的 他說這就是因果論 聽起來好像很不合理 但事實就是這樣只能看是否私下和解 簽字賠一賠 我問過3個律師朋友跟保險都說 贏不了 趕快賠一賠最後賠了2萬多 還要去登門道歉
Mima Wang wrote:你到過現場?你在現場(恕刪) 有需要到現場? 有看到對方還起步是你自己說的Mima Wang wrote:4/18下午從三民路一段63號前車位駛出,駛出前有看到該機車,駛出後對方在我後方,路旁有一輛汽車暫停,我有打方向燈由慢車道轉向快車道,並準備在73號路口左轉 不禮讓幹道車輛直接路邊起步然後馬上切到最內線準備左轉這肇責就是100% 一點爭議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