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ngelay wrote:前幾天拍到的,但是不(恕刪) 為什麼會一直有人認為檢舉交通違規要熟悉相關的法條呢?他倒底違法那一條法規,這交給警方認定不就好了!你只要提供影片跟載明日期時間跟車號,再來稍為敘述一下當下的情況,其它的交給承辦的警員不就好了。
tomliu36 wrote:要熟悉相關的法條呢(恕刪) 多少還是需要的,因為你要告狀人家,都講不清楚,警察也難為,不一定要很精準,但是不能完全不知道。如果你要讓檢舉案更容易成功,法條敘述清楚的成功率會更高,警察看到你寫的清楚詳細,也比較不會敷衍你的檢舉。
sangelay wrote:前幾天拍到的,但是不(恕刪) 如果...機車有偏向動作..讓汽車先出來前進..以這速度跟角度....逼車行為可以成立...但是機車沒讓汽車出來...這好像也不能說未禮讓直行車...因為汽車有停下來.機車也先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