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squitolin wrote:
外側左轉(主因) 不(恕刪)
我肯定家人會打方向燈
家人行經方向是警察畫的,當時雙方還沒做筆錄
只有機車倒的方向和擦痕是正確的
s69222 wrote:
請問雙方都是行駛機車
A車為家人,B車為對方
B機車前方撞擊上家人機車後方偏左的地方,車牌有撞歪一些
B機車留有長長煞車痕,但警方好像完全不在意這證據
更新(剛問警察,警察說那不是煞車痕,也可能是輪胎痕,而且無法證明是此車禍的 )
問過別的警察說煞車痕,也沒辦法判別對方有沒有超速
別的警察看圖就判定,是我家人沒注意後方來車才車禍
家人的肇責約在7或6
但我量了煞車痕至少有十公尺以上
(其實是十多公尺, 痕是先直後左彎 ,看警車比例 到白色線,因為撞上才沒有了)
對方當好像都是行駛於內線?
家人昏迷中無法做筆錄
對方也還沒做筆錄(?)
不知怎的麽的申請的圖2張
原來是我太早請了
事故當時沒有影片沒有行車記錄器,我都問過了
有目擊者1說看到我家人已經快騎到安全島,但被對方騎很的快撞出來
但目擊者1說不要做證,警察也說用看的速度不準
因為沒做筆錄,圖是警察畫的,機車最後倒的位子是正確(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