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rmish wrote:那靠違反法律過生活的又是什麼病?話說誰不是在為三餐辛苦?許多人不用靠違法就能過生活,憑什麼靠違法過生活的必須被包容??引言Nokia3 2020-04-11 12:59 19樓 我有說打拼過三餐的可以違法?我從頭到尾說的都是這種整天閒閒拿法條在玩的人有問題懂?有看到今天的新聞嗎?某台南知名的瘋狂檢舉女士又上新聞了有問題到亂檢舉影響其他正常人可悲
這樣也分不出來?錄音只能超過法定時間違規製造噪音其餘都得分貝器這很容易分辨~公共空間蒐證更需要!影片顯示那斯是大白天大馬路旁店家單獨用影片蒐證~~~~是要信服誰?那警察抓重機用耳朵聽用手機錄影噪音~你能接受?講一堆很難解釋所以噪音管制條例請爬文~區分是區分住所營業場所工地的~此檢舉達人就是沒有拿像樣點的檢舉連違反哪一條都講不出來正所謂的氾濫式錯誤性檢舉沒什麼好護航的!嘴巴講合法是合噪音管制條例第幾條第幾條法?所以別人才質疑到底合法合哪條法?講也講不出來~台灣有立我跟你有過結這種法嗎?他嘴巴講都講這些仇恨值根本沒熟悉噪音法就胡亂檢舉不是浪費國家行政資源是什麼~搞毛就算檢舉人家違停也得引用法條正確了噪音不用嗎?像記者訪問的時間根本與噪音管制時間也不對盤!ryan00014875 wrote:一定要分貝器?大樓檢(恕刪)
Nokia3 wrote:請問人家41歲長期無(恕刪) 那跟他檢舉的案件沒關 他要敘述, 我不能討論?是他Po跟車版無關的文章在先他當閒聊版 想取暖在先, 亂黑名單人 在主導一言堂那我也可以當閒聊版 揭露他事件真相 給鄉民有報導影像去評估他為人我Po出影片。 給鄉民檢視他當初決定接受採訪,就要有被檢視的勇氣就這麼簡單
Wang S.C. wrote:不清楚整個事件的來龍(恕刪) 他母親如果對員警的敘述 員警解讀錯誤那他母親該去糾正, 但他母親沒有去糾正員警反而最後結果,沒有強制就醫 是他一個人去抗爭而已如果是員警解讀錯母親, 母親會不糾正員警? 不幫腔兒子?任由會錯意的員警 想將,她自己也認為很正常的兒子 強制就醫?員警有沒有解讀錯母親,可依後續母親的態度判讀都會主動反應的人了,反應的事被解讀錯 誰會默不吭聲? 還會想任由兒子被送醫?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合法檢舉,只有違規與(恕刪) 難怪你也是檢舉達(魔? "併"?)人難怪你會給他溫暖 互相取暖只有檢舉者 跟 被檢舉者能幹幹叫?嗯....那記者去報導 去描述 還評論是不是幹幹叫?他主動接受採訪,別人沒資格評論 只要事不關己就沒資格幹幹叫?那你的案件 不關他的事,你分享給他 然後互動 是在聽他幹幹叫?嗯....那我建議你再回診To 自述有在看精神科的 併排停車必檢舉
影片我看了騎樓與通道無視違停與占用只覺得那個巷弄如果發生火災消防車肯定開不進去難怪需要一直檢舉也是為了公眾安全這個要挺。這年頭堅持做對的事都會被當成異類。不發聲,久了就被遺忘了另一棟樓不爽用eTag的就幾乎被遺忘還被挖苦消遣遠通電收的罰金繳了沒大家也不在乎了
7889523 wrote:DIY LOVE: 這應該是他的本人影片 曝光啦!難怪我依他文字敘述 推理問他:所以你超過30歲 長期無業 在家啃老?就被他黑單啦!https://www.youtube.com/watch?v=RRdhH8-dRwU 一碼歸一碼有違規事實被檢舉,警方就需依法受理如果沒有違規,就沒有人可檢舉 (因為檢舉無效)這與檢舉人的家庭與個資如何並無關連另外對方可以無須理由的黑名單任何人同理,你如果高興也可以把他加入黑名單因為這是01所賦予所有使用者的功能與權力
楚中天 wrote:影片我看了騎樓與通道(恕刪) 同感~台灣很多事情~都是習慣積非成是~拖久了~也許還有就地合法的可能~大家都違規~所以我違規也屬正常~大家都違建~所以我違建也沒什麼~...人跟人之間~才需要講人情~人跟事之間~還扯人情~那也不需要法律了~檢舉他人~只要檢舉屬實~並沒有必要去檢討檢舉人~當然檢舉人~如果是基於報復心態~還是故意設陷阱~而去檢舉~雖然其心可議~個人也不認同~但是也拿他沒皮條~這類人太多的話~可能就是大家交相賊~變成全民公敵型的社會~全民公敵型的社會~也許違法違規的事情~會少一點~不過也太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