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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看看新北市車輛事故鑑定怎麼鑑定

看起來實心線右側應該是路肩,且汽車有依規定打方向燈,不然不太可能汽車會是無肇責。
wieuskei wrote:
白色實線為10cm車道分隔線(恕刪)

照樓主提供自行繪製的圖,
一般在路口,右邊白色實線為10cm車道分隔線,
但左邊車道分隔線是白色虛線,
多半是最右側為機車專用道或是左轉專用車道,
樓主要不要貼一下實際地點,
如果依據樓主繒的圖,右轉車又被判無肇責,
不太可能,也太不合理了~
來個實際路名讓人可以查看當地標誌標線
能有個影片更好

人類這種動物,上來討拍時,往往僅會口說自己有利的部分
這就是劣根性
就像遇到闖紅燈的,下車都是先不好意思不好意思
但到做筆錄時,沒一個會承認自己闖紅燈的
6樓貼的條文已經說明了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102條

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轉彎,應依下列規定:

四、右轉彎時,應距交岔路口三十公尺前顯示方向燈或手勢,換入外側車
、右轉車道或慢車道,駛至路口後再行右轉。但由慢車道右轉彎時
應於距交岔路口三十至六十公尺處,換入慢車道。

汽車行駛的就是快車道的外側車道,依規定在這個車道右轉並無違規
法規並沒有規定汽車右轉"必須"先切到慢車道

而且,基本上汽車除右轉外不能走慢車道,也就是在快車道右轉的汽車,頂多跟慢車道上右轉的汽車並排右轉
不會有快車道右轉汽車遇到慢車道直行汽車的問題,如果有,那就是慢車道直行汽車的錯

只是,交通部又開放機車可以任意行駛慢車道,不只右轉,要直走也可以,造成了車流衝突,事故當然多
所以,交通部至少要先強制規定慢車道的任何汽機車都不能直行,才能減少車禍發生
wieuskei wrote:
來看看偉大委員們怎麼鑑定
白色實線為10cm車道分隔線
四輪由混和快車道直接右轉,並無事先切入慢車道就進行右轉
肇事鑑定出來四輪無肇事因素

10cm是快慢車道分隔線
左邊是外側(快)車道 右邊是慢車道
四輪由外側(快)車道右轉合法
四輪無肇責 我只能猜測機車嚴重超速 四輪猝不及防
而且是有影像佐證

最後
你貼的法條跟車禍有何關係?
修法前後又有何差異?
不同車道就是轉彎未禮讓直行

同車道就後車未保持安全距離
大家貌似沒有看到
機車行駛在車道上
汽車駛過「實線」車道線直接右轉
wieuskei wrote:
給各位猜猜有甚麼因素會讓新北市車輛事故鑑定 成這樣呢??,以防各位以後開車騎車也遇到這事...(恕刪)

資料太少只能用猜的,我猜測狀況是,汽車處於靜止狀態。

汽車右轉時機車還沒抵達路口附近,
汽車右轉時因行人位於斑馬線上,處於靜止狀態等待行人通過,
機車抵達路口時未注意路口狀況導致撞上靜止汽車車頭。
wieuskei wrote:
來看看偉大委員們怎麼(恕刪)

每個人只會講對自己有利部分
請提供影片
好友 yuyu225 Benz W167 黑色GLE AxL-8x5x
evolutionTriangle wrote:
資料太少只能用猜的,(恕刪)

對阿,至少要有影像或是道路實際圖才能判定
有些車流量大的路段是慢車道是右轉專用道
中間車道是右轉跟直行都可
如果是右轉專用道卻直行發生車禍,就沒有應禮讓直行車輛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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