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kwama wrote:
是否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
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
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二萬四千元以下罰鍰?
個人覺得你並不是任意驟停而是為了禮讓救護車
而且就算救護車是要右轉也一樣,因為你無從預知救護車的行進路線,所以進行停車避讓是對的
後方車輛未注意前方車況理論上至少8成甚至極大機率全責
你的影片很早就有聽到救護車的警嗚,先減速然後到路口確認救護車出現而停車,這過程並沒有問題,後方車輛可能是衝習慣了,所以覺得你應該會衝就親上來了…
影片還有錄到救護車通過,所以你也不需要車號只需要有時間就夠了…警察自然有辦法查出是哪台救護車出勤
靈異管理員大公無私,從來都沒有兩套標準,如果有,趕快把瀏覽器關掉,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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