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0654cl6 wrote:大家比較訝異的是...(恕刪) 我可以跟任何人證明我沒說謊,但我就是不想跟你證明後車違規是事實還要牽扯別人是否違規在先,所以這道理是有人先違規右轉,但我不爽就可以攔他車不讓他走!我沒開大燈、沒打方向燈、開後霧燈,他也可以依法檢舉我,不代表他可以違規恆亮遠燈,既然他違規那我檢舉有什麼不對?難道現在交通法規改成檢舉別人之前都要先證明自己有沒有違規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