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y222111 wrote:感謝各位的建議我打算先去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並看能不能壓低一點金額如果對方態度強硬 我可能會打算就讓她告 如果結果我要賠更多我就認了 上法院只會賠更多還不含你要給國家的3~9萬
就算你只有黑青,破皮,也要先開證明隨時保持也能提告的狀態等對方出招你已經過了提告的期限了只能自己吞了下次學聰明點就算黑青他也是過失傷害就算鑑定出來50:50 他也要自付一半的責任互相提告假設雙方都被法官判1個月那他也要自己繳給政府3萬這時他就會考慮是否要把條件開得那麼硬了
就算你很窮起碼也得裝個行車紀錄器,就算繳不起第三責任險裝一個機車行車機錄器沒多少錢至少可以證明實況是他來撞你或者你干擾他,如果都是對方錯還被求償起碼可以揪出一堆台灣惡法與恐龍法官讓世人唾棄,單純靠保險永遠都是部分團體靠這種大賺其財那而這些官就沒事幹了交通惡法都不用修了!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我車速20~30與對方擦撞後車在路口倒下...對方有開刀 住院醫療費6萬8以上如果是真的,時速30可以把對方撞成這樣?這種小巷口就是50,50,但因為發文者是四輪(應該),自己沒有任何傷,所以變成全賠,很正常。 這邏輯有問題. 既是50:50. 開車的全賠怎麼會是正常
ray222111 wrote:感謝各位的建議我打算(恕刪) 怎麼看都是你吃虧早點賠一賠被告沒有比較划算而且連十萬都不到的金額隨便調也有吧當做學經驗社會事就是這樣我去年被撞對方也是拖超過半年我一告下去和解金從60萬讓他砍成18萬剩下的我從強制險拿再加上我自己的保險可以領差不多60萬小車禍也要100萬處理你的才10萬不到趕快結案才是上策
你自己努力回想一下當時的場景,儘量能站在對方或第三者來研判自己的有可能的肇責大概多少,再來評價你寫下的1.或2或3如果,你覺得你應該是錯很多,就選3.如果,你覺得5:5,就選2.路口相撞,大家多多少少會有肇責,別選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