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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賠償問題

真的建議如同19樓所講的,才1萬3而已

就當作是股票投資失利或是掉錢就好

為了區區1萬3那在煩東煩西,三不五時還得請假跑調解上法院,事情都不用做了
才13000也要上來問
平常不保第三人就是這樣
哪天130萬不就要自殺了

沒錢就乖乖保保險
不然就不要上路害人

跟別人改卡鉗剎車有什麼關係

自己騎太快又不注意車前狀況

前車真的很可憐
四處走 wrote:
前方機車 車損為 檔泥板 土除 等等共 兩件改裝品 車損開價5000 元
另外請求
1.車禍當天請假的薪資損失及全勤
2.出席調解當天請假及全勤
3.與保險公司商量車禍處理事宜
共三天的薪水及全勤獎金損失 共8000元

四處走 wrote:
請問一下
1.薪資損失的部分第二天與第三天的要求合理嗎?
2.還有通常對方有改裝品也是要照價賠償嗎 還是只需要賠原廠部品的價格?
3.如果談不攏的話 對方能採取什麼行動?
4.對方開吉的話 我方全責是否要支付裁判費? 或是對方請假出席法庭的費用?


站在客觀非當事人角度以及樓主你提供的線索
除了車損以外都盡不合理或是要看對方能有多少舉證能力
車損也還有折價
價格仍有空間


但上法院就是比的是底氣
對方會損失時間成本、你也會
不要太著眼在合不合理
整件事情要看你能、你願意付出多少代價
我上次被撞差不多就等於樓主事故的前車....

我騎機車於閃紅燈路口停車, 讓橫向的閃黃燈車先過, 背後方汽車追撞, 我基本上無責.
我無預警被撞的四腳朝天, 但是因為爬的起來, 沒叫救護車, 看診費用急診 = 800
機車車齡 1年3個月, 車損 4500.
我跟對方說我很忙, 沒空處理這些, 你盡快 5300 賠我.

對方說他有保險公司他要叫保險公司處理.
結果保險專員很忙, 所以每次都是階段式爆料,
叫我準備東西都不一次講完, 前前後後拖了2個月都沒處理好...一直在拖...
後來我打電話給事主, 但事主叫我只找保險公司, 不要打擾他他不想浪費時間,

就因為這句話, 我真的很生氣.
我也才體會, 事主的時間的確很寶貴, 所以我的時間也很寶貴.
所以請對方把我的時間和請假用錢買回去.
保險專員說他們不賠償這些的.
之後對方也沒聯繫我了, 之後就是調解庭.....

區公所調解員也覺得我的訴求合理,
沒有理由倒楣被撞痛好幾天還要自己承擔時間和精神損失.
最後裁定賠我 18K..結案.


請問樓主:
今天換你被撞, 上班被扣假被扣全勤...
修車對方只出一半你肯不肯? 因為車禍請假扣錢, 自己吞下去你肯不肯?

沒多少錢快點賠一賠, 不要搞到上調解
上調解浪費大家時間, 浪費他的也浪費你的.
結果上了調解你還是不死心,

真的叫你等對方告的真的是在害你...
告贏了還是要請幾天假, 這些假對方可不會賠你, 你真的有省到?
告輸了, 你不要賠更多錢, 又更賠更多時間...
兔貴肇朋:本人所發表和回應的文章,都是晚消化,本人不對其導致的結果承擔任何責任.
看樓主的敘述就知道什麼都講一半而已,你自己肇責100%知道是什麼意思嗎?

車損絕對不只啥檔泥板 土除,車殼一定會刮到,撞到了翻車能修的東西可多了。我要是想搞你,直接騎去機車行,跟老闆說放膽換,什麼有問題的可以跟車禍有關的都換,工資開高一點,絕對超過五千以上,狠一點的兩三萬都可以。零件可以打折,拆換工資墊高一點很可以。

對方的薪資損失要求很合理,真要搞你,直接去醫院說肌肉痠痛請醫生開休單,然後跑去奇奇怪怪的中藥店弄個三五萬塊的藥,只要有收據,都是你要買單

有沒有受傷也不是樓主你說的算~

只能說樓主遇到好人,對方人善被欺,你沒碰過凶狠的婆婆媽媽,那個才要花大錢。

如果最後對方出示診斷書,提告你至少損失數倍的錢還要背案底。不過我想對方是好人,也許沒做這步。

算了,這種月經文看不知道多少了,你沒錢就不理他,就好好的上法庭跟法官討論吧。

歐~ 不是,是你的朋友。
看到樓主的車禍意外讓我想到之前跟朋友出去,當時加我三台車,我是最後車沒出事行車紀錄器剛好錄下整起事故發生的全部

一台B牌車違停在轉彎處突然向左切出來,我朋友兩台車在我前方行駛,當時要右轉,看到違規車後最前方的朋友為了閃避違停車,急煞加向左撇,騎在中間的朋友反應不及直接撞上,兩台摩托車就這樣撞在一起,好險當時車速不快人沒怎樣

當時我們的目的地剛好是車禍點旁邊的車行,所以等警察做完筆錄後就直接進車行估價,違規停車的車主也是我見過最有誠意的(他自認全部都是他的錯),他直接到隔壁的銀行領錢先各包1萬多給兩外朋友並且跟他們鞠躬道歉後,直接跟老闆說修到跟出車禍前一樣的樣子(兩台車)信用卡拿出來直接刷下去(包含改裝品兩台車加起來要3萬),然後錄影存證三人私下和解的過程

或許可以說是花錢了事,但是很少看到會有人這麼阿撒立

反觀樓主朋友....才1萬多也要盧
Four wheels move the body,Two wheels move the soul
peggydoggy wrote:
一萬三而已,建議樓主朋友跟對方協調拿一萬現金立刻和解,並簽下放棄民事訴訟同意書彼此都省事,刑事訴訟是不能放棄的(恕刪)


>>>

的確 , 走法律訴訟程序

是對彼此非常麻煩的事

所以能和解 , 就盡量大家各退一位來協調 , 比較好


車禍造成的過失傷害 , 是告訴乃論罪

是可以撤銷的

所以一般車禍和解書 ,都會在上面明載日後不得再提起民 , 刑事訴訟


幾個月前 ,我開車去車站載女兒回家

綠燈右轉時 , 突然一個騎腳踏車

騎在斑馬線上 , 由左側過馬路與我前左前輪葉子鈑擦撞

騎士人沒事 , 但前輪消風有點變形

剛好警察也在附近

我關心對方的身體無恙(人沒有跌倒) , 請他詢問腳踏車行維修費

當場問的結果 , 是500元 , 我馬上掏出來給對方 , 然後會同去警局做和解筆錄

雖然我也有保第三責任險 , 也不見有100%的肇責

但是 , 小錢能馬上處理 , 對我而言比較有利

就花點錢了事
阿 丹 wrote:
法院沒有薪資賠償這一(恕刪)


應該是勞動力減損

家庭主婦或學生因為事故不能工作也有勞動力損失表

https://www.ks-lawyer.com.tw/product-detail-953006.html
才1萬多,又是全責,就賠一賠吧!
各人造業各人擔,保險不夠或沒保,就用現金承擔責任吧!
謝謝各位的回覆 指教
目前幫忙詢問了
1.員警
說是賠車損 不用多賠 第一第二第三項的薪資費用
因為出席調解會不是強制的 遇到事情了就是這樣 不然每個人知道自己無責都故意不和解 一直開調解會要求這個薪水的損失就失去原意了
2.保險公司 說改裝品不賠 會賠原廠 上法院還會算折舊
但是私底下建議 上法院前也是會打回來叫你們自己調解 就算真的到法官那 可能會判賠比較少 但是要考慮自己出庭的工作損失 損耗的時間成本以及心力
3.交通事故鑑定會的人
初判表沒有法律效用 如果前車是超車過來立刻急停
也是有責任 建議花3000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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