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O428 wrote:檢舉魔人已經成為全民(恕刪) 我認為有檢舉社會才會進步,利用罰款來減少違規可能,避免用路人受到不必要的傷害,不要跟我說什麼有撞到嗎?有人受傷嗎?這就是防範於未然,不是要等悲劇發生再看誰跪得多用力、哭得多大聲、賠得夠不夠多我會不會違規? 會!但如果被檢舉也就乖乖去繳罰款,提醒自己下次要給自己方便前有沒有替其他用路人著想所以樓主想必是經常給自己方便,或者是從警,不然我想不到其他可能了
其實大量檢舉在於警察機關本身的瀆職跟便民大於尊重法律警察要是願意嚴格取締,請問哪裡還有違規?哪裡還需要民眾檢舉?我看過幾百次警察繞過並排車輛或者派出所前就併排接小孩下補習班為了便民警察幾乎不舉發大家也就習慣了違規現在遇到民眾自己人打自己人反而有種抓料耙子的心態跑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