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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行優先?超速?信賴保護原則?

yuffany wrote:
直行優先應該建立嚴謹(恕刪)


記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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鍵盤法官出現了,真的好厲害,怎麼不去考法官?

到時後判決出來銀車需付最大責任,又要說恐龍法官?

jason 567 wrote:
如以特斯拉為例,他勢必為小女孩的命付出最多責任。
那個行車紀錄器的畫面就是鐵證
幸好曲速引擎還沒發明出來
不然支線車大概要等幹道淨空幾百萬公里才能過了
扯到日本大津幼兒園的人,

那起事故直行車並沒有超速,你不要再誤導別人
台灣就是有這種片面訊息,自以為是,混亂社會

嚴重超速就是酒駕,不可原諒
別再說超速了....都是人肉測速器!
就算是雷射槍測速也是有誤差值....
路口影像.煞車痕就更不用說了!
超速違規都還有容許誤差..
人命關天難道能有誤差?
支線車輛不讓直行車先行...
就算時速40意外一樣發生!
超速為啥不能說,後方行車紀錄器很清楚,還在那邊人肉人肉

超速致死各國都一樣嚴罰,還路權???
大津幼兒園直行車並未超速,
而且轉彎車並未先取得路權,
懶X比雞腿,一點判斷力都沒有才會比擬完全不一樣的東西。
風花雪 wrote:
要舉證他超速而且就算(恕刪)


在01的某一樓有看到
某法官因為直行車超速嚴重
認為他並沒有優先權而判他有罪
並非直行就是完全無責

我也認為 直行優先路權應取決於合法的情況下
EVGA Associate Code: SWIH6ERANPX1SIU 有需要請自用
fywei wrote:
扯到日本大津幼兒園的(恕刪)


所以勒?日本的沒有超速代表甚麼你還不懂嗎??

代表的就是就算沒超速,只要不遵守路權優先順序規範,照樣撞死人啊

邏輯真的有夠差,還好意思自曝出來
要不要先google一下
搞懂什麼叫做「自由心證」之後再來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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