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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台尤其小巷弄應全面設置測速照相/區間測速

我希望全台各地都不准開車,用走的,如果用走的再有人死亡,就再不準人出門走在路上
具我最近參加一場智慧相關的會議,已經可以做到3D即時跟監的能力了,如抓強盜沿線看著他去哪或向違規的人開單。但事實是監視器的妥善率是否夠高及民眾的隱私在意程度。 不然台北市捷運局去年測試站內智慧監視人臉辨識就馬上被罵而停辦。
小小工程師
前幾天開車上61南下自線西開到終點七股(十分交流道)
可能是本人曾在國6收到超速罰單後就不太敢超速了
61南下才過了鹿港,後面一堆貨櫃車&大型貨車就馬上競速狂超車
超過110km/h的比比皆是!本人才開95km/h(改過圈胎後表速只比GPS真速慢1.5%)
大家不要把台61當成"高速公路"在用,路面真的比不上國1平坦
甚至比東西向快速道路還差(61伸縮縫非常多)
趕時間的駕駛請回國1或國3,畢竟那邊只有固定杆或警車雷射槍
國道你們要飆120以上請便

特斯拉出車禍那邊是黃色網狀線,我估狗了半天都沒有看到有說行人可穿越黃色網狀線的,

有網友可以跟我說行人穿越黃色網狀線被撞這樣行人也有責任嗎?


有新聞說,因為前後 100 公尺內沒有斑馬線,所以行人是可以這樣穿越的。
mr.壹陸捌 wrote:
不立重法
沒人怕
台灣一直以來都是如此
特別是交通酒駕
立重法
強制執行
這才可以解決台灣的亂象

看看他國
人民如此有自制力?
台灣不行
那就立重法來解決

有道理,不如超速一率槍斃,肯定長治久安

有沒有想過不立重法的原因為何?
buddy0328 wrote:
有道理,不如超速一率...(恕刪)


國外行台灣不行很明顯就是立法的人有問題
區間測速精密度太差只能側區間內平均時速
我建議要使用F-1賽車那種即時遙測技術
只要一超速立刻即時舉發開罰
超速幾次就開幾張單
這樣才有用

全台灣應該禁止汽車上路!!

 

以免憾事發生

 

 
或許樓主想要表達的是希望大家不要超速
但是....但是....我認同的是...人
因為注意力不集中,比任何超速都嚴重
何況...我個人認為有些地方的速限根本就不合理
設置在汽車上

強制GPS裝設在新車出廠

一啟動就區間測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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