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要看這法規合乎時宜?我告訴你這是最新法規以前的法規還沒規範這麼清楚這反而是修正後的新版本現在不合時宜的法規也越來越少了因為混吃等死的立法委員早就不像四年前那麼多-------------------------------------------------------------------最新規定就是好的?是對的?我上頭都說了,變換車道及轉彎須使用方向燈的規定本就是為了提醒後方用路人"我要過去了" "我要轉彎了" 讓後方駕駛得已做出反應我在進行轉彎前已做出提醒而後方駕駛也確實看見了那在轉彎過程中因為回打方向盤而導致方向燈熄滅就會讓使用方向燈的作用減少或不見?既然作用不變,卻說是我違規?
ken00pig wrote:說要看這法規合乎時宜...(恕刪) 方向燈本來就是提醒說我要轉彎,彎了一半熄掉難道對方就不轉了嗎,其實有時候是駕駛技術問題(一開始轉向過度所以提前回正),這樣的情況還要駕駛再補燈也太殘忍。當然啦說雞腿換駕照的不該上路,就只能請偉大的立委修法了。樓上說的方向燈有看過,閃紅色的跟尾燈沒啥差別。
方向燈主要的用意是提醒非駕駛之外的人要注意,並不是單純的打方向燈,而如果要再注意方向燈的歸位,這不是安全,而是在害人。其實方向的安全與否,並非入灣後到開直再轉回。主要是在提前打方向燈到進入入灣時的這段,這才是重點,倒是很多駕駛只閃一下(是否考慮到後方的注意時間),最危險的地方。
tda123456 wrote:轉彎前30公尺前應打...(恕刪) 方向燈自動熄掉的狀況不是您敘述的這樣喔!建議樓主再去觀察一下!(個人印象不是過彎中,方向盤一往回打 方向燈就熄掉,而是等到回打到車子輪胎可直行的最後四分之一圈才自動熄掉)
目前現有的設計應該是沒有問題,有問題的話早就改掉了,一般來說方向燈打下去之後,直到方向盤反打至一定角度方向燈就會被取消掉,因為會這樣設計就是表示車輛要回到直行狀態,方向燈主要是在轉彎、變換車道動作前,先提醒後方及對向用用路人,在已經進行動作,甚至要完成動作要不要顯示方向燈,我覺得根本不重要,而且實務上也很難去檢舉,雖然法規上有明訂,但那是不食人間煙火的官員們訂出來的,我國交通部是很爛的機關,如果規則訂的好,執行力夠強,交通就不會那麼亂。
shiou0608 wrote:都看過警察闖紅燈、超(恕刪) 您把我笑死了下次警察抓通緝犯時抓丟的原因是警察必須等紅燈這不是笑死人警察在執行公務隨時有權改變交通法規巡邏也是執行公務這是道交條例賦予的法律權力怎麼會拿這個酸警察啪啪啪臉有沒有腫腫的可蓮娜
Hanging on Cliffs wrote:不知道您駕駛多久了也不知道您開過多少種不同的車但是有些車種在這方面真的很麻煩說轉彎過程有稍微回方向盤是駕駛習慣不良的說法也是令人不解的 Freshness wrote:方向燈打了,方向盤轉了,方向盤回了,然後方向燈何時被車子「自動」切斷每個車主都被你莫名其妙罵,還真的有夠無辜那麼愛罵,全世界就你最行,其他人都不會開車,其他人都不會轉彎你最行,你最厲害你就罵個夠吧 多去注意一下 .轉彎時 .方向盤會再回正的 .多數是 "轉彎用切西瓜" 的方式 .真的跟車輛沒關係 .主要原因就是駕駛者 "駕駛習慣不好" 的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