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的很常見,以為方向盤不動就是直直開,就不叫變換車道上次跟一個態度跟樓主影片中前車一模樣的人小擦撞,報警,浪費了一個多小時現在我都直接讓,然後回家剪影片檢舉未打方向燈...這種直直開的,一定不會打方向燈的..1張1200...爽...
ryan00014875 wrote:個人認為你跨越兩車道(恕刪) 你在開玩笑嗎?我方車道就是匯入成為兩個車道,而我有注意到對方已經高速從外車道擠壓到我方車道,我如果順著線開就是直接撞他車門。建議你內文、影片看仔細再來回文,若不懂可以實地考察了解一下,當然,我不認為你有這美國時間。
感謝各位大大提供的意見,明天晚上我將到警局提供影片,詢問警方的意見,還有國庫有沒有缺紅包先網路上檢舉未打方向燈、危險駕駛、逼車,再到警局備案,基本上警局備案至少是希望由警方傳喚到案,親口告知他已違規而且不得逼車,另外反應警方告知此路段畫線有問題(即使沒有道路施工,一樣一堆人外車道沒轉方向盤、方向燈直直衝過去)。後續狀態及處理結果再更新上來,感謝各位。
tekken wrote:日本開車以讓為先本島開車以爭為先(恕刪) 日本讓了之後,前面或路旁有很大機率會衝出一個警察叫違規插隊的去旁邊開罰單,所以大家會讓鬼島? 前面跳出警察的機率根本趨近於零,比遇到交通檢舉志工的機率還低,誰要讓
嘎嘎叫 wrote:說樓主有錯的真的是很奇怪,順著車道走錯在哪?不就那傢伙看到前面道路施工封閉硬要變換車道擠進來 那條路天天走樓主的方向是本來一個車道, 分成兩個車道左邊是左彎道, 右邊是直行道樓主正在往右切的當下剛好最外側也是遇到施工要往左切所以若發生車禍樓主有肇責嗎?應該不會沒有理論上樓主往右切應該要打方向燈, 告訴後車自己要切右邊的車道我是不知道樓主有沒有打燈, 當然對方也要打燈不過結果沒撞到, 然後就像前面的一些人講的擋車可能犯強制罪簡圖如下, 隨便用小畫家畫的, 畫得草率, 請多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