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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ron16888 wrote:
我已經截圖蒐證罪證確(恕刪)

他說的沒錯啊
你這坨不要臉的雜碎在惱羞個什麼勁
這年頭就是有你這種做錯事還想亂咬人的癩皮瘋狗
才會世風日下
好了 我說完了
趕快去找警察杯杯哭哭吧 順便把我黑單
這樣你這個雜碎才能繼續在這裡愉快地秀下限給大家觀賞

別人違規必檢舉,自己違規必無視,就是有這種惡意魔人,會逼車會超速,看到別人沒打方向燈馬上檢舉
不是有病是什麼!!警察都處理你們的造業就好,見警率下降是路口車禍很大的原因之一
嘴巴說改善交通稱自己為志工,那自己逼車超速是想改善什麼
每天造業報應會提早到,行車紀錄器是用來保護自己,在惡意魔人手中是用來跟蹤偷拍害人
這種人哪天半夜家裡無故起火也一點都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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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很感謝馬路上檢舉違規用路人的檢舉達人們

雖然很多人因為被檢舉而氣得牙癢癢的,但畢竟違規就是不對

收到被檢舉的罰單,雖然會很不爽,但卻也能警惕下次不要再違規

大家不違規,馬路自然更順暢
Baron16888 wrote:
主題 : 檢舉魔人計程車運將蕭X齊
今天收到一張交通違規罰單
上面寫著民眾檢舉案件
違規事實寫著駕駛人轉彎未顯示方向燈
地點就在我下班必經之地
台北市東興路接基隆路一段
三線道不對稱路口
最左邊車道可以左轉上基隆路高架橋
而我每天回家就會行駛中間車道
再接基隆路地下道回家
中間車道及最右邊車道無法直行
因為會撞到高架橋下分隔島
大部分的駕駛都是順著原車道右斜前行轉到基隆路然後接基隆路地下道
基本上很多駕駛都沒有在打右轉方向燈的
也從沒看過交通警察根據這一點在這個路口因為沒打右轉方向燈開單
根據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42條罰1200元
雖然金額不是很高
但是這位檢舉魔人有必要這樣做嗎?
根據檢舉照片的角落我們可以看到這是一位蕭姓計程車司機
我好奇的是這位計程車司機到底在這個不對稱路口檢舉別人沒打方向燈的動機何在?
對你自己有什麼好處呢?
更何況大家根據自己的車道接基隆路有妨礙到你嗎?
如果是危險駕駛
插人家的車道當然應該被舉發
但是像這種完全無惡意且未危害交通秩序與安危
卻還是堅持要舉發的人是有任何問題嗎?






爽!
看到這些被開單的違規者真是太療育了!

樓主是要告訴大家要不守法被逮到還要硬凹的人格特質才有辦法開保時捷嗎? 就算你開太空梭我也把你當下等人看
樓主是要告訴大家要不守法被逮到還要硬凹的人格特質才有辦法開保時捷嗎? 你趕PO別人的名字不敢PO自己的資料? 你孬種又沒教養, 就算你開太空梭我也把你當下等人看, 我呸
中間基本上是要到對向永吉路,
不管你在外側道或中間道,要走基隆路都是右轉,
這跟本不是順著車流。
想表達抓到檢舉人的意思?不檢討自己?
台灣還要重北輕南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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