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0015263 wrote:
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更(恕刪)
那你乾脆說酒駕不用處罰 <<< 不知所云?!
無牌上路犯的是行政罰!!
目前行政程序法第七條規定,行政行為應依下列原則為之︰
一、採取之方法應有助於目的之達成。
二、有多種同樣能達成目的之方法時,應選擇對人民權益損害最少者。
三、採取之方法所造成之損害不得與欲達成目的之利益顯失均衡。
實務上,該條被視為「比例原則」的具體法文,強調任何執法行為,必須吻合『目的正當性』、『手段必要性』及『限制妥當性』。
比例原則是憲法明定保障人民的,本來就是所有的法條都不能違反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