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然大家以為沿路一堆小黃橫衝直撞是沒在怕的嗎
當然沒在怕,因為它比你更知道如何拿到賠償,知道如何閃躲法令
所以網友一堆分享甚麼交給保險公司、代位求償都是不正確的
除了保險,至少自己要做的關懷通聯記錄、自己也要就醫證明等等
樓主去撞的責任就比較大,尤其對方是以此維生的(這也是大家路上怕小黃)
170萬是比較誇張啦,反正他也預設你會砍價,沒跑車就跟你去跑法院!
都已經去警察局做筆錄了,當然就會有初判表,保險人員也沒提醒你去跑後續
但是搞到現在,沒說要送鑑定委員會嗎?先分清楚責任和事故狀況
才能釐清他修的地方是不是你造成的,他的受傷是不是跟這件事故有關
要不然車子和司機從以前到現在的傷痕都一次算入,樓主還真的說不清
樓主也不用怕,現在都變成這樣了,就直接交給保險公司和調解,甚至法院
刑事的一般傷害罪,法官也會看鑑委會的報告,看對方有多灌水,這時就要拿出誠意,該關心、該賠償的(覺得不應該賠的就去協調會討論)
基本上沒肇事逃逸,該處理都有處理,就會變成民事處理
調解不成就進法院判決而已,基本上不會有坐牢問題
他如果兇就給他錄音,告他恐嚇、侮辱等,很多小黃素質都是這樣落人口實的
到最後只會有個感覺,只是要更多錢而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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