臘肉包子 wrote:我是被撞方,不管怎樣(恕刪) 從你的敘述來看,事故主因是你占大多數,所以該賠償的仍舊要賠償(因車禍造成損害部分),如果對方有辦法舉證該項物品是因為此次車禍造成的損害,對方是有權利向你進行求償。(至於賠多少就是看責任分成,但仍應依照車禍事故鑑定來判賠,交通事故研判表並不是責任歸屬,如果你有疑慮直接申請車禍鑑定會比較快,也不要為了省那個費用,在網路上求神問卜。)
建議樓主先把現場圖放上來。假設你是左轉,對方為對向直行情況下,依路權來說你是吃虧沒錯。超速部分須要有足夠證據去證明。對方的應注意而未注意除非有寫在警方筆錄上或有任何紀錄,因為大可說前方並沒看到你的車輛。一般依照路權判斷的原因就是筆錄並不一定能真實反映現場情況。對方連輪胎損耗都要凹確實是不可取。另外如果你的筆錄有寫到下面的話輸面很大首先我有看路對方至少離我40公尺我才左轉但他車速過快,所以就算我發現後急煞,也跟對方發生擦撞而且對方也有說他有看到我,但認為我不會轉,所以連喇叭都沒按,就直直衝這裡產生的問題就是你有明確看到直行車,而你是轉彎車輛,依照道路交通規則102102條第7款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 你為肇事主因,因為你的陳述說明了你的違規是來自於你的判斷錯誤。至於對方是否有應注意而未注意的部分要看對方的筆錄而定,也許人家很懂。
臘肉包子 wrote:我是被撞方,不管怎樣不能光憑交通事故初步研判表,直接判我全責吧! 被撞方是什麼???依樓主所述, 樓主是主要肇責方, 要負起大部份肇責,樓主說對方超速, 但樓主沒受到很大的傷害???樓主不去謝天, 不感謝對方努力將傷害減到最低??樓主有了解全責包含什麼嗎?精神賠償,所有修車費用,代步車費,請假處理車禍事宜的薪水二手車價的折損......修車所帶的種種不便以上樓主都有打算要賠????只要求樓主修車, 己經很佛心了.
如果您外側左轉...是肇事主因,為甚麼不賠償呢?況且對方超速是如何判定的呢?被撞很倒楣我想大家都認同但是如不照交通規定被撞真的只能摸摸鼻子了設想,如果您開車在內側,突然有人從外側左轉您當下閃避不及撞上,會不會要求對方賠償呢?
臘肉包子 wrote:首先我有看路對方至少離我40公尺我才左轉但他車速過快,所以就算我發現後急煞,也跟對方發生擦撞而且對方也有說他有看到我,但認為我不會轉,所以連喇叭都沒按,就直直衝這樣叫做沒有應注意而不注意嗎? 有距離你就可以轉? 有人說了,你判斷錯誤直行車判斷你有看到他,常理你該等他過你判斷錯誤轉過去,不按常理出牌,是你嚇到人當然是你的問題臘肉包子 wrote:起碼如果不是因為超速兩者發生擦撞不會那麼激烈 你從何判定他超速,你錯在先管人家開多快你的意思是闖紅燈發生事故了再來怪別人開太快,不然不會這麼激烈?有號誌路口就是直行車先行不要理由一堆來取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