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就是走民事訴訟財損方面來調解,和解看起來是沒機會
調解不成就上法院,停車場屬私人產權很難用道路交通條例來判
可能就只能參考管委會條例、法官自由心證來判斷
但是不管怎麼樣,停車格出來的一定不會沒責任
說完全停住的,我想看看他們是否能在時速10公里距離剩10公分時煞停
然後車頭完全停在車道上就沒責任? 為檢討而檢討蠻可笑的
最後,管委會最該罰,完全沒有看到任何廣角反射鏡的設置
遲早會遇上這種情況,我相信樓主應該不是該大樓第一戶遇到車禍的
停車場肇責判斷,就我所知大概有3方式:一種是比照道路事故,再是先到為贏,三是撞人理虧。
樓主的狀況,不管以上述哪個原則,都是對方責任較大。而對方會說他零肇責,可能他也沒車體險,或甚至連任意險都沒加保;簡單說就是不想賠。但不代表不會求償。
如果樓主有車體險,事情會簡單很多。沒車體險也沒關係,建議還是通知您的保險公司,預防他日對方求償;財損求償好像是2年。
樓主應該還是可以先把車子送修,但記得保留所有單據,及照片等證物。
停車場事故通常不嚴重,單一車輛修復應該幾千元搞定,2輛車合起來應該也不超過3萬元。
因為修復金額不高,對比提告成本(時間、精神、金錢)及鄰居情誼,樓主應該很容易決定該怎麼辦。
如果樓主決定不提告,建議有空主動聯絡鄰居,或遇到時主動關心對方車輛損傷及修復情形,也藉此了解鄰居是否提告,以預作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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