挺拔的風中蟾蜍 wrote:之前檢舉一次沒打方向(恕刪) 別人變換車道硬切,且離你很近上次檢舉用"違規變換車道"此條檢舉1 附上影片2 我是說明他車變換車道不當,致使我急煞車減速且車頭偏移,對我之安全造成違害後來有開單重點在急煞車減速且車頭偏移之前有人分享過
內線自稱最高速限安全駕駛都這樣,看多習慣就好擋人路的時候就說自己是開最高速限不能超速為了安全要保持安全距離 (他們所謂的安全距離至少是規定的兩倍)可是被人超車後追車的時候什麼最高速限和安全距離的規則就都不重要了我現在都懶得跟這種纏鬥,默默找機會超過去就好什麼閃燈喇叭的對這種都只是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