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論很簡單,你撞到對方,你全責,對方在原廠開報價單,不是什麼阿撒不魯的路邊車行
就算原廠灌一堆水,法院照單全收的機率很高(零件給你折舊而已)
對方有保車體險,純民事本來就不用跟你盧,對方車停好好的沒事被你撞,還要上警察局做筆錄,自己找時間把車開去車廠維修,維修期間的交通費用,最後車修好要取車,然後車子在車廠被記上一筆事故。這些人家可都沒跟你算
至於原廠怎麼報價,那跟對方有啥毛關係,付錢的是他的保險公司,他花時間跑車廠已經很幹了,誰管你要賠多少錢
你面對的就是原廠+保險公司,想上法院解決那就去,有自信能玩過原廠+保險公司就去玩
一切只能怪你自己,連個三責都不保也敢在路上跑,連三責都沒有,停車還不加倍注意,如果是其他狀況還也許情有可原,停車撞到?這100%可以避免的狀況你還讓它發生,只能說自作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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