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

被檢舉魔人檢舉「併排停機車」

有人叫你違規的話就叫他繳啊!
mothman wrote:
算了吧..什麼人都有...(恕刪)


還好社會上,還是有你這樣說話實在中肯的人,那些自認為自己是正義的磨人,有一天一定會自食其果
有的磨人,無所不用其極>想方設法
有的真的是真正的理性的,有視當時狀況,交通狀況的,而不會亂檢舉一通的,這當然沒問題
但是!習慣檢舉的人,自己摸著良心自己對號入座,看看你是哪一種人
真的甚麼廢物都有,跟法官依樣,是非不分,造成社會的其中亂源,所以某些不理性,
不視當時各種因素狀況做出判斷,而自以為是的人,
他造甚麼惡因,日後一定會回到自身>這個道理不會因為不相信不理睬,而不存在
john168448 worte:
上次我只是超越垃圾車而已,就被檢舉不依規定駛入來車車道,想問誰會沿路在垃圾車後面不超越?檢舉達人也會這樣沿路不跨越雙黃線乖乖等垃圾車嗎?


如果是在雙黃線的路段
我還真的不會超過他勒
會拉開一小段距離,這樣吸入的味道不會那麼濃郁
kevinn7676 wrote:
來抱怨一下,被檢舉魔人檢舉這種東西,是併排停機車。
特別去查找了一些法條和其它檢舉魔人的檢舉教學,想知道他們到底在想什麼,還有怎麼檢舉

來稍微解釋一下這個地方的狀況

這是應該是行車紀錄器拍的,不知道他是繳交照片還是影片可以成案,那個角度就是他在停紅燈,等了大概一分鐘紅燈,綠燈後他往前開然後檢舉我,我本人有在開車也有騎車,這種情況被檢舉真的覺得很北爛。

這兩張照片非常不清楚,相隔約1:30 秒,其中一張照片可以看到我在摩托車上,另外一張什麼都看不到,就我所知道汽車要成案的條件,反而比摩托車還要嚴苛。

超模糊的那張照片,箭頭旁邊有個類似屋簷的東西,那是一個貨車早餐店,我就在他前面,而他們後面還有一個早餐攤販,我坐在機車上那位置都比他們還裡面,而其中一張照片我前面還有一台機車併停,會這樣暫停的人,基本上人就在旁邊。
這裡的路線狀況,我們所在位置是幾乎不會有車流的,都是行人商家等等,尖峰時刻除了要暫停的汽機車、或要停車的機車外,也不會有人把汽機車駛到我們那麼貼靠裡面的位置附近,這邊的車流狀況就是如此。

我真的不知道這在檢舉什麼的,一個在機車旁的人,這個位置沒有車流,原因前面有說了,我這沒影響這的交通,更何況我還是機車,人在旁邊,檢舉時間上也還不到三分鐘,旁邊貨車跟後面攤販商家等等,全都比我更靠近馬路正中間,這邊確實還常有臨停併排的汽車,而我這小機車就被檢舉併排「停車」了


罰單多少呢,2400,真的很傻眼,因為我根本沒聽過這種事,目前說給認識的聽,沒人知道機車這樣可以罰到2400,所以我就去查找,原來這是一般機車違規罰最重的罰單之一,竟然跟汽車併排一樣,想請問那些亂開車門害死人的是機車騎士嗎?汽車與機車的佔位空間是相同的嗎?

更重要的是,我去速讀了某檢舉達人在PTT上洋洋得意說如何檢舉,檢舉汽車還有難度,你不確定駕駛有沒有在車內,若在車內,你想要檢舉還要有間隔三分鐘的佐證影照片,條件很雜,所以魔人可能會繞一圈回來看,或是下車,或是乾脆直接交由不知道誰去判定,否則開的單是「臨時併排」,跟「併排停車」罰款差了好幾倍,但摩托車不同,隨便看都看得到,若還不算所需的時間限制,你屁股離開就是停車,根本隨便檢舉隨便過,一般道路裡面只要有一台車(機車腳踏車),你就直接G了,也不用管你是否紅線白線,這是什麼地方。

不是說別人大違規我們就可以小違規的道理,而是政府有無想過,警察不敢開的單,交給檢舉魔人什麼意思,我不知道有沒有騎士被警察當面開過這種單?因為警察他們本身就知道這法條應用在機車上,加上在許多地方根本不合理嘛,我老家有一間警局就在菜市場旁,他們自己都常騎車去菜市場買東西,什麼狀況多少知道,他們的重點多半擺在影不影響交通上,同理心當然會有嘛,檢舉人有必要到如此病態嗎?

我個人認為這種制度罰責本身就是畸形,汽車併排使其他用路人危險性添增數倍,致用路人死亡重傷的案件不計其數,結果機車更好檢舉,罰款竟然一樣,政府是不是利用檢舉制度在讓民與民鬥,真的是對機車族極度不友善,我認為警察就算看到我在那,最多開我「臨時併排」的單,是不是警察都會不好意思開「停車」的單呢?但檢舉魔人就不同,心態上也差很多。政府近年這樣變本加厲的搞,又不是在道路行徑間,是不是變相的城管機制。

我知道有人會說「違規就是事實」等等,我也不會認為那些人是錯誤觀念,但是該想想為什麼檢舉魔人的匿名制要被改掉,是不是因為民怨還有奇怪不公平合理的法條?檢舉的本意應該是違規者確實妨礙到其他用路人的安全不是嗎?

我是希望我這張單最多只被判定臨時併排就好,申訴看看,若不行當然也只有認了,不知道有沒有版友有此經驗。
抱怨完了,也順帶提醒各位,檢舉魔人無所不在,各位自己本身也要小心避免違規。




...(恕刪)


有沒有影響車流 不是你說的算 沒影響對方不會去檢舉 自己違規 錢繳一繳

不用牽拖別的違規來掩飾自己的過錯 (當個男人很難?)

你沒搞懂檢舉 檢舉人沒有權力開單 有權力的是警方 你認為罰責是畸形

在下認為違規被檢舉成立 不繳罰款 才是社會上的畸形

違規人都認為自己沒有錯 錯的都是對方愛亂檢舉?

順便扣帽子給檢舉人(違規者最愛說檢舉人是檢舉魔人)

老話一句 再看不懂 沒違規 就 沒檢舉
我弟被開過更冤旺的,開單地點是在"巷子裡" "巷子裡" "巷子裡" ,還是有人叫警察來開的,完全不會影響到車子經過,平時不太會有車流,申訴也沒用,最後還是乖乖繳了,因為機車併排是事實,只要熄火就認定你停車了,管你人有沒有在車上。
對啦,這樣就對了

要方便就說汽車也行,機車一樣。

被開罰,就說我只是機車,不可以跟汽車一樣。

自己願意降等,只圖不想多繳錢

我超愛檢舉機車的,方便快速又舒壓,去樓下附近,打個電話,警察就來開騎樓、人行道違停的機車
john168448 wrote:
也會這樣沿路不跨越雙黃線乖乖等垃圾車嗎?...(恕刪)


我的確會等雙黃線過了再超車。
kevinn7676 wrote:
被檢舉魔人檢舉「併排停機車」

來抱怨一下,被檢舉魔人檢舉這種東西,是併排停機車。
特別去查找了一些法條和其它檢舉魔人的檢舉教學,想知道他們到底在想什麼,還有怎麼檢舉

來稍微解釋一下這個地方的狀況

這是應該是行車紀錄器拍的,不知道他是繳交照片還是影片可以成案,那個角度就是他在停紅燈,等了大概一分鐘紅燈,綠燈後他往前開然後檢舉我,我本人有在開車也有騎車,這種情況被檢舉真的覺得很北爛。

這兩張照片非常不清楚,相隔約1:30 秒,其中一張照片可以看到我在摩托車上,另外一張什麼都看不到,就我所知道汽車要成案的條件,反而比摩托車還要嚴苛。

超模糊的那張照片,箭頭旁邊有個類似屋簷的東西,那是一個貨車早餐店,我就在他前面,而他們後面還有一個早餐攤販,我坐在機車上那位置都比他們還裡面,而其中一張照片我前面還有一台機車併停,會這樣暫停的人,基本上人就在旁邊。
這裡的路線狀況,我們所在位置是幾乎不會有車流的,都是行人商家等等,尖峰時刻除了要暫停的汽機車、或要停車的機車外,也不會有人把汽機車駛到我們那麼貼靠裡面的位置附近,這邊的車流狀況就是如此。

我真的不知道這在檢舉什麼的,一個在機車旁的人,這個位置沒有車流,原因前面有說了,我這沒影響這的交通,更何況我還是機車,人在旁邊,檢舉時間上也還不到三分鐘,旁邊貨車跟後面攤販商家等等,全都比我更靠近馬路正中間,這邊確實還常有臨停併排的汽車,而我這小機車就被檢舉併排「停車」了。

罰單多少呢,2400,真的很傻眼,因為我根本沒聽過這種事,目前說給認識的聽,沒人知道機車這樣可以罰到2400,所以我就去查找,原來這是一般機車違規罰最重的罰單之一,竟然跟汽車併排一樣,想請問那些亂開車門害死人的是機車騎士嗎?汽車與機車的佔位空間是相同的嗎?

更重要的是,我去速讀了某檢舉達人在PTT上洋洋得意說如何檢舉,檢舉汽車還有難度,你不確定駕駛有沒有在車內,若在車內,你想要檢舉還要有間隔三分鐘的佐證影照片,條件很雜,所以魔人可能會繞一圈回來看,或是下車,或是乾脆直接交由不知道誰去判定,否則開的單是「臨時併排」,跟「併排停車」罰款差了好幾倍,但摩托車不同,隨便看都看得到,若還不算所需的時間限制,你屁股離開就是停車,根本隨便檢舉隨便過,一般道路裡面只要有一台車(機車腳踏車),你就直接G了,也不用管你是否紅線白線,這是什麼地方。

不是說別人大違規我們就可以小違規的道理,而是政府有無想過,警察不敢開的單,交給檢舉魔人什麼意思,我不知道有沒有騎士被警察當面開過這種單?因為警察他們本身就知道這法條應用在機車上,加上在許多地方根本不合理嘛,我老家有一間警局就在菜市場旁,他們自己都常騎車去菜市場買東西,什麼狀況多少知道,他們的重點多半擺在影不影響交通上,同理心當然會有嘛,檢舉人有必要到如此病態嗎?

我個人認為這種制度罰責本身就是畸形,汽車併排使其他用路人危險性添增數倍,致用路人死亡重傷的案件不計其數,結果機車更好檢舉,罰款竟然一樣,政府是不是利用檢舉制度在讓民與民鬥,真的是對機車族極度不友善,我認為警察就算看到我在那,最多開我「臨時併排」的單,是不是警察都會不好意思開「停車」的單呢?但檢舉魔人就不同,心態上也差很多。政府近年這樣變本加厲的搞,又不是在道路行徑間,是不是變相的城管機制。

我知道有人會說「違規就是事實」等等,我也不會認為那些人是錯誤觀念,但是該想想為什麼檢舉魔人的匿名制要被改掉,是不是因為民怨還有奇怪不公平合理的法條?檢舉的本意應該是違規者確實妨礙到其他用路人的安全不是嗎?

我是希望我這張單最多只被判定臨時併排就好,申訴看看,若不行當然也只有認了,不知道有沒有版友有此經驗。
抱怨完了,也順帶提醒各位,檢舉魔人無所不在,各位自己本身也要小心避免違規。



好可憐喔
秀秀
下次繼續違規併排停車吧
違規就違規還說那麼多
整個車屁股凸出來在路上
誰理你併排停車是在幹嘛?緊急情況就算了,買早餐還義正詞嚴?
geter0743 wrote:
並不是沒影響到他人就可以違規
也不是大家都違規 其中最不影響交通的可以不罰(恕刪)


沒錯,半夜我遇到違規的車輛也是檢舉,
這些人就是認為半夜沒人所以壞習慣就出來了,(最多的就是紅燈右轉,佔用機車停等區)
半夜不會守規矩的人,我想白天就守規矩的可能性不高。
  • 8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8)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