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南港路上更困擾,騎樓出去是人行道,人行道再出去是停車格。被合法停車的擋著就沒轍了。
有關係的人就去跟交通工程處申請取消停車格、畫紅線,不需要甚麼理由,只要里長說Ok。
像我家這種沒關係的人,即便是為了復康巴士可以臨停接送我媽就醫,遲遲無法申請劃黃線供汽車臨停。工程處的意思是「空間已經足夠供輪椅出入」。意思是要復康巴士直接臨停在車道上。有經過南港路一段的應該知道,雙線道被占用一線道時會怎樣。對其他車輛非常危險,因為汽機車都要繞過。所以我一直沒有這樣做過。
另外,因為法令關係,這些老透天的騎樓下是可以停自家車的。但人行道不能停車。所以停在騎樓,只要壓到人行道,就可能被路人檢舉。警察也表示,可以停車,但是不要壓到人行道。我家就曾經壓到人行道約4-5公分而被連開兩次單。
但除非一樓是車庫,否則實務上不可能把車停插進騎樓而不壓到人行道(指停妥車後)。因為車長都有4米以上,騎樓深度沒有那樣長。所以只能停放小車,且是和道路平行的方式停放。所以南港路上的自家車都是以平行方式停在騎樓與人行道之間。
以上跟樓主問題無關啦。只是最近也為了家門口的事,跟交通工程處在往返公文。想到就抱怨一下...
痛苦也是城市改革的過程! 不能搬家就只能fit to survive!
其他小縣市 我有看到就是賣麻辣豆腐鍋的店就在市府正前面,就把騎樓當自家廚房(有熱鍋+瓦斯桶),(只留約50cm通道讓人過),市長裝蒜,派出所警員裝蒜,數十年如一日~~~真是有人情味的小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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