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上人行道躲陽光的確不好,駕駛人應該要站著牽機車滑行比較好。不過這個路口設計的不好,原先都還是機慢車道,但是從158巷這邊,硬生生變成右轉專用道。紅燈時會有綠色右轉箭頭指示車輛可右轉,但時常有直行汽機車佔用不右轉。再加上前方十字路口十分寬大,常有車輛在紅線違停不淨空,進而導致右轉車輛要閃過違停車輛。建議 檢舉達人可在此駐點 ^^
合情的情形下,大家互相一下實是無可厚非,出門在外嘛,你好我好大家好,就別太計較。只是,能不能介定違規到那一種情形下算合情啊!這樣也才好有共識,否則A能這樣,B為何多一點就不行?這不是太不合情了嗎?C再多一點,行嗎?沒道理許A做初一,不許C做十五,是吧?
太陽這麼大,害我在後面曬太陽,前面那麼空,我要曬也是去前面阿!要我同情對方,他是我的誰,我跟他很熟嗎,同情個屁!!後面一串人被堵在後面曬太陽,你一個人爽就好了阿。不說了,我先去計算一下對方收到罰單後的陰影面積 。
檢舉魔人一心只考慮自己檢舉的違規單量,是否稱得上魔人,視野之小只剩井口上的那一片天,皮還厚到直接叫人家別騎,一家子生活費隨便幾張罰單就陷入困境,快遞 外送整天騎著機車在外面送貨,要人家別騎工作直接丟掉,檢舉魔人喜歡檢舉違規,這我沒啥意見但沒必要小題大作吹毛求疵,為啥會討厭檢舉魔人,是你們的心態讓人厭惡,絕不是你們認為因繳了罰單而討厭,現在看上躲太陽的行為,想要大展身手也許不知如何才能檢舉成功上來討教,下一次不知又看上了哪種行為,研究的這麼仔細幾乎是當成樂趣,把檢舉違規當成樂趣還要消遣一下被檢舉人,這是什麼樣的心態,道德真那麼高尚嗎? 還是惟恐天下不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