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躲太陽躲到人行道跟自行車道上去了

公共設施是給人用的

不是給檢舉用的

躲一下就檢舉

愛與包容就這麼跟輸不起團體一樣小?


OP_HY wrote:
華人社會還是情、理、法為順序的(恕刪)


就是因為這樣搞
台灣的交通永遠沒有可以救藥的一天
不要再搞情、理、法
以法為先,合於理,酌以情
騎上人行道躲陽光的確不好,
駕駛人應該要站著牽機車滑行比較好。

不過這個路口設計的不好,原先都還是機慢車道,
但是從158巷這邊,硬生生變成右轉專用道。
紅燈時會有綠色右轉箭頭指示車輛可右轉,
但時常有直行汽機車佔用不右轉。

再加上前方十字路口十分寬大,
常有車輛在紅線違停不淨空,
進而導致右轉車輛要閃過違停車輛。

建議 檢舉達人可在此駐點 ^^






合情的情形下,大家互相一下實是無可厚非,
出門在外嘛,你好我好大家好,就別太計較。
只是,能不能介定違規到那一種情形下算合情啊!
這樣也才好有共識,
否則A能這樣,B為何多一點就不行?這不是太不合情了嗎?
C再多一點,行嗎?
沒道理許A做初一,不許C做十五,是吧?





太陽這麼大,害我在後面曬太陽,前面那麼空,我要曬也是去前面阿!

要我同情對方,他是我的誰,我跟他很熟嗎,同情個屁!!

後面一串人被堵在後面曬太陽,你一個人爽就好了阿。

不說了,我先去計算一下對方收到罰單後的陰影面積






OP_HY wrote:
唉...夏天很熱很曬...(恕刪)


我是這樣想的,對方都沒有理性駕車了,怎麼有辦法理性討論呢 你說是吧

tony046074 wrote:
太陽這麼大,害我在...(恕刪)


你只是又氣又酸,樹蔭下的不是你罷了
檢舉魔人一心只考慮自己檢舉的違規單量,是否稱得上魔人,視野之小只剩井口上的那一

片天,皮還厚到直接叫人家別騎,一家子生活費隨便幾張罰單就陷入困境,快遞 外送整天

騎著機車在外面送貨,要人家別騎工作直接丟掉,檢舉魔人喜歡檢舉違規,這我沒啥意見

但沒必要小題大作吹毛求疵,為啥會討厭檢舉魔人,是你們的心態讓人厭惡,絕不是你們

認為因繳了罰單而討厭,現在看上躲太陽的行為,想要大展身手也許不知如何才能檢舉成

功上來討教,下一次不知又看上了哪種行為,研究的這麼仔細幾乎是當成樂趣,把檢舉違

規當成樂趣還要消遣一下被檢舉人,這是什麼樣的心態,道德真那麼高尚嗎? 還是惟恐天

下不亂
政府不是在推廣太陽能嗎?
在會照到太陽,旁邊又沒有遮蔽物的十字路口機車道設置太陽能板
裝置的錢既能回收
又能為等紅燈的騎士遮擋太陽
選舉要到了
有如此提議的立委
我願意投他一票

rrainbow wrote:
還沒到紅燈就多樹蔭...(恕刪)


這是人之常情吧
你怎麼一點同理心都沒有
有種你整個夏天都別開車,出來晒晒太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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